根据苏财农〔2021〕64号、苏农计〔2021〕41号和泰财农〔2021〕57号文件精神,姜堰区编制了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已按照程序采购了水稻专用穗肥225.24吨,其中金字牌96吨、汉枫129.24吨,共5631袋(规格型号:35%(30-0-5),每袋40kg)。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将上述物资按比例发放给2022年姜堰区水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规模种植户(高产创建除外)。现公示2022年水稻专用穗肥发放分配表(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5日至7月1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区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保护站,联系电话88802306。

各镇(街道)农业部门在分发前做好公示、拍照留存,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前期上报情况发放给上述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好到村、逐户签字工作,并将最终签字盖章的清册及公示照片送至耕保站存档。

附件:2022年水稻专用穗肥发放分配表.doc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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