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长期捏造事实举报党员干部,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现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你作出刑事拘留的决定……”6月24日,县公安局审讯室内,刑事侦查民警正在对汪某宣读刑拘通知书。这是县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机关查处的首例因诬告陷害党员干部依法立案并采取刑事 强 制措施的案件。

据悉,在县纪委监委依法依规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检举控告内容均不属实的情况下,汪某依然重复捏造事实,多次向省市县政法委、纪委监委、信访局等部门举报县司法局两任局领导及多名党员干部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问题。

是什么 让汪某屡 “战”屡败,却坚持屡败屡“战”? 一切还得从九年前说起。

2013年4月,县司法局因汪某在网上虚假宣传其本人律师身份后,依法暂缓其法律工作者年度注册。然而,汪某不仅不知悔改,还以“团风县司法局不履行法律工作者年度注册登记职责”为由,起诉、上诉至各级法院,但均被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汪某因交通肇事罪,被交由团风县实行社区矫正。在缓刑考验期内,汪某因违规被依法警告,并拒不履行生效的刑事附带民事责任,在依法强制执行过程中辱骂法警,最终被依法收监。

从2013年至今,汪某从未反省过自身问题,而是将违纪违法行为导致的结果全部归咎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心生怨恨,长期臆测事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县司法局两任局领导及多名党员干部。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涉嫌诬告陷害。

7月1日,和风习习,阳光灿烂。县纪委监委在党的生日这天,到县司法局召开打击诬告陷害暨澄清正名通报会,对失实检举予以澄清正名,还受诬告党员干部们一个“清白”。

“诬告陷害行为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干扰正常信访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让干部陷入‘有嘴说不清’的窘境,甚至出现焦虑、工作畏首畏尾的消极情绪。必须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开展澄清正名行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为推动形成激浊扬清的干事创业环境,遏制动机不纯检举控告歪风。县纪委监委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对因捏造事实等方式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越级缠访者立案2起、诬告陷害依法刑拘1人、训诫2人,同时累计为3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原创投稿邮箱:2572671722@qq.com

来源:团风县纪委

团风宣传(tuanfengxuanchuan)

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秦永权

编审:陶海燕

版权声明

凡团风县融媒体中心的视频、音频、文字资料,版权均属团风县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团风县融媒体中心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违者团风县融媒体中心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