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2019年广州一桩“不尊老”事件却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人们不禁要好奇问一句,这个老人为何不值得尊敬?了解了他的一系列操作后,读者们必然能心如明镜。

唐大爷是广州本地人,已经年过六旬,平时就爱骑着自行车瞎溜达,他还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随地吐痰。为了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预防疾病,广州市政府曾明确规定:随地吐痰、便溺、随地抛弃瓜果皮核、纸屑、烟头等杂物的,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唐大爷的这个不良习惯不仅是道德问题,一经发现还要罚款。但他还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视法律法规于无物,也是这份无知和愚昧害他自己遭了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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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12月的一天,广州某专科学校的学生小黄骑着自行车准备去兼职,在路上碰到了唐大爷,发现唐大爷一边骑车一边朝路边吐口水,心中鄙夷,但也不愿多惹是非,就没有出言提醒。

谁知唐大爷越发过分,竟然吐到小黄衣服上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小黄是个19岁的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当即停下车要求唐大爷道歉。

唐大爷平时豪横惯了,根本没把一个小辈放在眼里,理都不理小黄,准备骑车开溜。小黄被他激怒,实在忍不了这口气,就把衣服上的口水往唐大爷身上擦。

这个举动让唐大爷觉得自尊心受辱,不甘心地他又朝小黄吐了口水,这下矛盾不断升级,两人互不认输,开始了一场真正的“口水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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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动动口也就罢了,偏偏唐大爷见自己处于下风了,觉得丢面子,他居然率先动起手来了。从前面的表现来看,小黄绝不是逆来顺受的性格,你懂得爱幼,我又何必尊老呢?

于是两人开始扭打起来,不过小黄还有分寸,只是抓脸,没有推搡,不然出了事就说不清楚了。可最后还是出事了,唐大爷使了吃奶的力气,想要把人高马大的小黄推倒,结果小黄没摔,他自己倒摔了个狗啃泥,瘫在地上起都起不来,路人见了赶紧打了急救电话。

经医生检查,唐大爷左腿因为摔伤导致粉碎性骨折,面部还有不少抓痕,已经达到轻伤二级的标准。小黄的脸上也同样挂彩,但都是皮外伤,并不严重。

唐大爷家属得知此事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咒骂小黄,让他赔付医药费和经济损失,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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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小黄当然不肯答应,毕竟人不是他推的,矛盾也不是他起的头。他认为自己是在正当防卫,不应赔钱。双方没有谈拢,唐大爷家属见小黄是孤身在异地求学,以为他是个好欺负的,还威胁道:“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不赔钱就让你去坐牢。”

小黄也不是吓大的,明显对方有错在先,若是自己忍让,他们只会蹦跶得更厉害。唐大爷的家属要钱没有得逞,不出所料,还真把小黄告上了法庭,告他涉嫌故意伤害罪。

只要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法定的轻伤程度,就可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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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大爷的伤情确实达到了立案标准,但小黄是否涉嫌犯罪还要看他有没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意图,是否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

警方调查事发路段的监控发现,是唐大爷先动手的,且摔倒的那一下是他意图伤害小黄,而不是小黄伤害他,他摔倒是因为自己的推搡行为,而非小黄殴打所致。而他面部的伤,并不构成轻伤。

小黄没有伤害他的故意,也没有伤害行为,因此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他的受伤是自己所致,作为一个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应该清楚推搡带来的伤害后果,所以他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唐大爷本身存在过错,他的缺德行为是激发矛盾的诱因,也是他率先动手,即便是他面部受伤也是小黄正当防卫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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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小黄反击并未超过必要限度,现场监控和他自己脸上的伤都能证明唐大爷对他实施了不法侵害,综上所述,广州法院认为小黄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并驳回了唐大爷家属的所有诉求。

这一判决结果为小黄主持了公道,也再次彰显了法律的正义。唐大爷和其家属这次可是提到了法律的铁板上,只能自食恶果。

尊老是人性之善的体现,是流淌在炎黄子孙骨子里的大局观,但并不是每一个老人都值得尊敬的,《论语·宪问》就曾说道:老而不死是为贼。意思是老而无德行者犹如人生中的盗贼,可见无论在哪个年龄段都只有德高才能获得应有的尊重。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