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

一、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范围为奎文户籍或在奎文区实际居住的非奎文户籍儿童(2016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初中招生范围为奎文户籍或在奎文区实际居住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公办学校招生

(一)登记入学办法

1.根据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划分登记入学

根据奎文区实际情况,公办学校在招生计划内,依据户籍、房产(房屋用途须为“住宅”,下同)等情况,分批次为招生片区内符合对应条件的新生分配学位。学位不足时,同一批次内依次按照在奎文区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起始时间、租房时间的先后顺序,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对未按时申请学位的符合奎文区入学条件的新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学位分配批次及对应条件如下:

第一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至少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下同),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有房产,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依据相关优待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确定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第一批次学位分配范围。

第二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

第三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名下在潍坊市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峡山、滨海,下同)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以住建部门备案为准,下同)。

第四批次: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或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第五批次: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2022年1月1日前备案),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奎文区合法稳定就业。

2.中小学贯通培养对口入学

为增强小初衔接贯通培养实效性、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实行小初直升,同时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化协同发展共同体中探索小初对口入学。

(1)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潍坊十中、育英学校、育才学校、育华学校、卧龙学校、明德学校、南苑学校实行小初直升,小学部毕业生申请升入本校初中部可直接安排学位;不申请本校直升的,可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其他初中申请学位。学位有剩余的,可接收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其他学校小学毕业生。

(2)区域化协同发展共同体对口入学。圣荣小学、中新双语学校毕业生可自愿对口申请明德初中部学位。金宝实验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对口申请育华学校初中部学位。先锋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对口申请卧龙学校初中部学位。孙家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对口申请育才学校初中部学位。潍州路小学、早春园小学、德信现代小学、区实验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对口申请潍坊十中初中部学位。潍州湖小学、潍坊市实验小学、幸福街小学、樱桃园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对口申请新华中学育英校区初中部学位。

3.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统筹多孩同校就读

同一监护人已有子女在奎文区公办学校就读,其他子女申请到同一学校同一学段就读的,二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协调、三孩享受直接安排政策。由监护人于7月17日前通过子女在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审核及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具体申请办法可咨询子女在读学校。

(二)工作流程安排

1.信息采集(7月6日—7月17日)。新生监护人注册登录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4月份已通过服务平台采集信息、信息不需修改的,无需重复采集。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1。

2.条件审核(7月6日—7月17日)。学校通过服务平台对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并反馈结果。

3.学位申请(7月11日—7月17日)。新生监护人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结合各学校片区划分及招生条件,在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各学校片区划分情况见附件2。

4.学位分配(7月18日—7月28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限额,分批次为符合条件的新生分配学位,并通过服务平台发放入学通知书。

5.信息公示(7月30日)。学校将招收新生的有关信息,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6.入学确认(8月20日前)。新生凭服务平台电子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7.阳光分班(8月25日前)。各学校使用服务平台的编班模块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三)新招生公办学校

1.中新双语学校、金宝实验小学转为公办学校,中新双语学校初中部划归明德学校,转公后实行划片招生。

2.南苑学校恢复初中部,2022年开始划片招生。

3.在建潍坊市奎文中学(暂定名,位于文化路南端、胶济铁路以北)2022年提前招生,初中借用宝通街小学校舍、小学借用樱桃园小学校舍,学校建成投入使用后搬迁至新校。

(四)缓冲区设置

为缓解部分学校学位压力、更好满足就近入学需求,按照就近、公平、当年有效的原则,2022年为相关学校设置入学缓冲区。设置缓冲区的学校,在满足本校招生片区需求的前提下,剩余学位可招收缓冲区内符合条件的新生,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按批次分配学位(同一批次内学位不足时,依次按照在奎文区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起始时间、租房时间的先后顺序),未获得学位的仍按原片区划分入学。

(五)其他情况说明

1.奎文区体育运动学校2022年继续面向全区招生,招生计划包含在新华中学招生计划内,学校制定具体招生条件和办法,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实施。

2.根据2022年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潍坊日向友好学校、樱园小学、育英学校、潍坊十中、潍坊市实验小学、育才学校、孙家小学、早春园小学等小学以及广文中学等初中,招生片区内适龄入学人数较多、学校学位紧张。超出学校学位数量、未获得学位的新生,将由区教体局在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中统筹安置。

三、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国家、省、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要求,结合奎文区实际,德润学校、圣卓实验学校2022年暂停招收民办收费生。

四、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一)随迁子女

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结合学校学位等因素,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家长可同时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入学报名。

(二)残疾儿童

1.残疾儿童少年报名入学时间与普通中小学校一致。

2.区内视障儿童到潍坊盲校报名;听障儿童到潍坊聋哑学校报名。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儿童,以及市直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内拟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家长于7月10日上午持子女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携带近半年内智力检测和生活能力评估等资料),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662)进行入学评估。

3.区内适龄(起始年级原则上不超过9周岁)智力障碍、孤独症儿童少年以及拟在奎文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家长于7月11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房产证、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提供近半年内智力检测和生活能力评估等材料;随迁子女一并提供居住证、住所和就业证明),带子女到奎文区辅读学校(地址:四平路玉清东街交叉口北行100米路西,阳光假日西行200米;联系电话:6036206 / 15169544901)进行入学评估鉴定,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各普通中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接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具备学习能力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由奎文区辅读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按规定注册学籍。

奎文区2022年

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材料清单

符合“零证明”条件的可通过快捷通道采集信息,其余需提供资料如下:

有关材料说明

1.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前;其余材料截止日期,如户口簿落户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均为2022年7月17日。

2.户口在非直系亲属人员家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在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籍单页(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籍单页复印件)及监护人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

3.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房产,现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奎文区共同居住并同一户口的,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4.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新生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且户籍登记地址与该房产地址一致,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其他房产,属房产共有人的监护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按照该共有房产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5.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的,属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在原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申请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选择在奎文区的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需同时提供拆迁协议。

6.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含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除新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及第4条所列情况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屋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城中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7.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学。城中村改造房产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需由社区出具租住证明并经街道确认(需写明出租人、承租人、房屋座落、租房起止时间等),并经学校实地验证属实。

奎文区2022年公办普通中小学

校片区划分及招生批次

2022年奎文区

教育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关注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奎文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奎文教育”二维码(附后),进入公众号,从底部菜单“便民服务”进入“奎文教育服务平台”栏目;

2.手机端网址:https://wfkwedu.wfgxic.com;

3.扫描服务平台二维码。

“奎文教育”

公众号二维码

教育服务

平台二维码

奎文区2022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潍城区

一、报名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潍城教育服务”,点击底部菜单“教育服务”,选择“招生服务”。

2.微信搜索小程序“潍坊市潍城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点击“招生服务”。

二、招生范围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招生确保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入学;初中招生确保本校学区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全部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患有重大疾病(或心理疾病)等特殊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应当于7月17日前关注“潍坊教育微服务”或“潍城教育服务”微信公众号在线提出申请,经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三、招生时间安排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信息采集(5月13日前):新生监护人注册并登录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错过信息采集的可到片区学校补录采集。

信息审核(5月16日-7月10日):各学校、区教体局对家长在服务平台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并反馈结果。

网上报名(7月11日-17日):新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服务平台报名。

学位安排(7月25日-8月3日):对通过审核的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分批次学位安排。

入学办理(8月30日前):新生持服务平台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网上报名(7月11日-13日):新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服务平台报名。

学位安排(7月14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果于当天向社会发布。

入学办理(7月25日前):新生持服务平台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按时办理的,不再保留该校学位。

四、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处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获得学位的将参与公办学校分批次学位安排。

(一)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报名信息经招生学校审查、区教体局复核通过后,根据招生计划分批次为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学位安排。如安排完前一批次后尚有空余学位,但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按照购房时间(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无房产证的按照购房合同登记时间)、租房时间(潍坊市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学位安排;多个意向选择的学校如分批次学位安排第一意向学校学位已满未获得学位的学生,可再参与有空余学位的第二意向学校的分批次学位安排。因片区学校学位已满,未获得学位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它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符合潍城区入学条件的新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1.招生批次

01 第一批次

新生具有潍城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子女。

02 第二批次

新生具有潍城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滨海、峡山,下同)无房产,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共同居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03 第三批次

新生具有潍城户籍,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但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的。

04 第四批次

非潍城户籍新生,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的。

05 第五批次

新生具有潍城户籍,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居住的(以住建部门备案为准,下同)。

06 第六批次

非潍城户籍新生,新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招生片区内连续承租居住且至少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潍城区合法稳定就业的。

2.有关情况说明

1

根据5月份入学信息采集情况,利昌学校、智群学校、永安路小学、西关中心小学、潍坊三中等学校招生片区内到达入学年龄的人数较多,学校学位紧张,对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量的,未获得学位的新生将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2

玉清中学、玉清小学作为利昌学校分校,今年利昌学校片区内小学新生(前四批次)可选择利昌学校、玉清小学申请学位(报名时可根据意向依次选择)。初中新生由利昌学校统筹安置。

3

东夏小学作为智群学校分校,今年智群学校片区内小学新生(前四批次)可选择智群学校、东夏小学申请学位(报名时可根据意向依次选择)。

4

为缓解智群学校学位压力,玉清中学、玉清小学在优先满足本校招生片区需求的前提下,接收智群学校片区内意向到玉清中学、玉清小学(只接收前四批次)就读的初中和小学新生(限报名前到智群学校申请),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5

潍坊外国语学校、潍坊外国语中学、怡园路小学(原外国语学校圣基分校)、潍州麓台学校、新青中学改制为公办学校。潍坊外国语学校、潍坊外国语中学、怡园路小学、潍州麓台学校设置过渡期,缓解全区招生压力,今年接收入学信息经招生学校审查、区教体局复核通过的符合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新生,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处学校报名(请从报名页面内“缓冲区学校”中选择)。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电脑派位未获得学位的可继续参与原片区学校分批次学位安排。潍坊外国语学校、怡园路小学从今年开始新生全部为走读生。新青中学为潍坊三中分校。

(二)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省、市关于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的有关要求,潍城区民办学校主要面向潍城招生(符合潍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在达到省定民校生占比要求范围内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实行。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宣传报区教体局审查备案后方可实施。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开栏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结果。

五、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结合学校实际接收能力,其随迁子女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接收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歧视和拒绝接收,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积极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使每个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潍坊盲校、潍坊聋哑学校分别面向潍城区招收视障和听障学生;潍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收适合在校学习的义务教育适龄智障、孤独症儿童就读,招生时间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同时进行。符合以上条件、范围拟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需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于7月10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孤独证儿童携带近半年内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等资料),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22662)进行入学评估。经鉴定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家长于7月11日-17日网上报名。

做好其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

对于符合条件的潍坊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子女,按照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安排。

潍城区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8188709、8188416;

招生监督电话:8961890

来 源 | 奎文区教育局、潍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审 核 | 赵 锋、王亮家

编 辑 | 周明秀

出 品 | 山东广播电视台潍坊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