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村法庭工作人员到辖区开展普法活动。王昌辉摄
博罗县人民法院(下称“博罗法院”)下辖7个人民法庭(其中两个法庭分别与其他法庭合署办公),是惠州法院下辖人民法庭数量最多的基层法院。近年来,该院立足主责主业,指导人民法庭延伸职能触角,主动融入党委、政府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倾力而为保稳定、促善治、兴乡村,为博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日前,2022年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座谈会在博罗县召开,博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向科在会上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加强司法资源供给,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水平,争取司法服务城乡全覆盖,以更好的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撰文:卢慧黄淑瑜
发挥优势▶▶倾力保障党委中心工作
为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下好先手棋、跑出加速度、赢得主动权,博罗县将今年定为“营商环境综合提升年”,深入实施“5大行动、20项措施”,全力打造县域营商环境福地。
人民法庭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博罗法院紧跟发展,指导各人民法庭对标提供司法服务。例如,去年以来,园洲、石湾、龙溪等人民法庭开展送法进企、举办专场咨询、走访调研、发布涉企典型案例等活动10余场,厚培企业发展的法治土壤;设立全市首个专门服务景区发展的专业法庭——罗浮山景区巡回法庭,服务罗浮山5A级景区及沿线旅游经济发展,为环罗浮山乡村振兴省级示范带建设贡献应有力量;不仅杨村法庭积极作为,与辖区8镇签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司法确认协议书》,该院还拟在柏塘镇恢复设置一个法庭,服务因乡村振兴得到全面发展的博东片区,以司法赋能博罗的乡村振兴任务。
除了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民法庭还是基层综合治理的“好参谋”。博罗法院各人民法庭负责人积极参与各镇关于综合治理方面的联席会议,为镇政府作出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意见,并指派法官参与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置,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博罗法院坚持的这一工作理念为博罗“一盘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也让博罗法院的人民法庭建设被纳入今年博罗县委的“强基工程”,并得到了博罗县委、县政府的倾力支持:3月30日,由博罗法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县委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并通过;5月20日,在各镇政府已为法庭配备辅助人员十余人的基础上,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为法院再配备警务辅助人员;还有石湾法庭新审判用房建设等工作,均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抓强审判▶▶倾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审判是人民法庭工作的第一要务。为此,博罗法院各人民法庭公正高效审结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自2021年起至今年上半年,各人民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745件(含旧存),占全院民商事案件30.38%,审结6519件,结案率84.17%。主要案件类型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等,通过公正高效审结各类涉民生案件,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并发挥裁判的引领示范作用,为基层解纷提供思路。
与此同时,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推动资源覆盖城乡,也是博罗法院在人民法庭建设中所关注的。该院在不设法庭的镇街设置巡回审判点或诉讼服务点,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诉讼业务。各人民法庭增配智慧语音识别辅助系统和庭审直播系统等信息化设备,扩大线上立案、开庭、调解等网上诉讼服务,以及推广智慧化、集约化的送达方式。各人民法庭的安检室紧密联动当地派出所,为法官履职、群众诉讼、社区处突提供坚实保障。
如何通过管理来提升审判质效,是人民法庭工作的中心任务。近年来,博罗法院以持续建设专业法庭,积极探索统一类案裁判标准,统筹人民法庭错位发展与专业化建设,激发人民法庭司法活力,让人民法庭的司法辐射面和服务半径更广。该院在2020年,试行将博罗东西片区的道交案件分别归口至杨村法庭、石湾法庭统一审理;今年1月1日起,确定将全县道交案件全面集中至龙溪法庭审理,实现类案裁判尺度统一。秉持便民原则,该类案件的当事人可在当地法庭申请与龙溪法庭联网线上开庭,法官也可开展便民巡回审判等,方便群众、减轻诉累。
综合施策▶▶倾力巩固博罗善治基础
人民法庭担负着“巡回审判进乡里、多元调解到农家、普法教育在乡村、综合治理遍基层”的重要职能,是赢得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认同和尊重,使法律根植于人心的重要载体。
博罗法院力推诉源治理,除了发挥司法手段定分止争,还创新工作方式,将诉源治理深度融入到平安建设中。从各行各业优秀代表中选聘特邀调解员23名,并为每个人民法庭选配3—5人驻庭,在法庭的指导下做好司法确认等诉讼与非诉衔接工作。更是全市首创,选聘15名高素质的乡村(社区)干部作为人民法庭的兼职法官助理,发挥其熟悉当地综治信息优势,参与法庭案件的送达和辖区涉诉纠纷的处置化解。
各人民法庭则是注重打造特色品牌,例如,在杨村法庭,由包干法官负责指导辖区各类基层解纷力量的调解工作,共同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在园洲、石湾法庭选取乡村,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建立品牌调解室,凝聚志愿者、人民调解员、调解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加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罗浮山法庭法官、驻村干警则深入参与其所辖村居的村规民约制定工作,以此更深层次地将法治观念融入到乡村治理的日常遵循和守则中。
作为中央政法委确定的全省唯一县级联系点,博罗重视宣扬法治核心价值。博罗法院更是以人民法庭为抓手,通过人民法庭的法治课堂、法治咨询、以案普法、开放日等“请进来、走出去”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助推全县形成“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去年以来,该院各人民法庭以妇儿权益保护、基层矛盾调解、民法典宣讲等为主题,开展普法活动1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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