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婚闹变味跑调

曲解传统漠视法律

近日,由赵丽颖主演的电视剧《幸福到万家》热播中。剧中猥亵犯罪式的“婚闹”情节,引发了泰检君的关注!

赵丽颖饰演的何幸福嫁给了外村的王庆来,婚礼当天,妹妹何幸运担任伴娘。得知何幸运是大学生,又长得漂亮,村支书儿子万传家色上心头,带着四个男人,将她推进空屋子里“闹喜”。被压在身下,撕衣裳肆意羞辱,何幸运一声声惨叫传到了喜宴上。直到何幸福听见妹妹的呼救,一脚踹开门,拎着板凳把万传家脑袋砸了个大窟窿,闹剧才得以终止。

低俗婚闹,触犯法律?

泰检君:剧中万家传等多人在违背何幸运的意愿(甚至已经大声呼救),不顾有人劝阻,仍然继续对何幸运一女孩采取围困、撕扯,甚至扒衣强行亲吻等猥亵行为,已经完全超出了婚闹的尺度和界限,是借“闹婚”名义实施的涉嫌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在我国,闹婚习俗始于先秦汉代时期,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其目的是为了消除两位新人的隔阂,捅破羞怯这层“窗户纸”。在自由恋爱的现代社会,闹婚虽没有了这种功能,但也作为一种制造热闹喜庆气氛的传统习俗保留下来。但是,如今的婚闹出现了很多离奇的形式,有的甚至伤风败俗,影响社会风气。各种婚闹形式五花八门,甚至演变成犯罪。

真实案例

2008年5月,河南新郑五名青年以闹婚房为由,将伴娘强行拖入另一个房间,并将房门反锁,几个人将伴娘身上衣服强行脱光,对伴娘隐私部位进行猥亵。在其中两人因有事出去后,张某、安某用手按着伴娘胳膊,由王某对伴娘进行强奸,因伴娘激烈反抗而强奸未遂。之后,张某将王某、安某支出房间,趁伴娘反抗精疲力竭之际强奸。

事后,河南新郑市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以猥亵妇女罪判处另外两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反击婚闹,正当防卫?

泰检君:当时危险正在发生,何幸福为制止万传家的猥亵行为,用凳子砸开他,她主观意图是制止危险继续发生,制止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未对万传家造成重大伤害,所以何幸福的行为应当是正当防卫,并不是故意伤害,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不缺席

适度“闹婚”本是婚礼中制造热闹气氛,缓解男女双方紧张情绪的历史传统,但打着民间习俗之名,行侮辱、猥亵之实的“低俗婚闹”,却与传统文化、道德相悖,更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婚礼不是法外之地,让我们摒弃婚礼陋习,营造一个文明喜气的婚庆氛围,让我们自觉抵制低俗婚闹,让婚礼回归美好。

供稿|王海燕

编辑|黄婷

审核|阮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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