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科技小巨人
一、主管部门
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金府发〔2020〕3号)
《金山区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加快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的若干配套政策实施细则》(金科〔2020〕26号)
《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山区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1、经评审公示通过列为“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给予每家60万元的资助;
2、经评审、公示通过的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创新资金并实施为期两年的合同目标管理。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并择优推荐申报“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
四、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五、申报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符合本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
2、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
3、企业近三年的研发投入不低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
4、拥有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自主知识产权。
5、企业有良好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
6、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年增长率达到20%以上,且上年度净利润不能为负。
7、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金山区企业技术中心
一、主管部门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
《金山区关于深化建设打响“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载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金府发〔2019〕8号)
《印发<关于深化建设打响“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载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金经委〔2020〕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金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1、对新认定的金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金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3、对新增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科技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5万元。
四、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9日-2022年6月15日
五、申报条件
1、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优先支持工业企业绩效评估A、B类企业。属于当年度《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企业,不得申请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3、申报企业处于行业先进地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申报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成长性好、年销售产值连续三年增长20%以上。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场地等条件,拥有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250万元)。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上年度科技投入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
5、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1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技术中心总人数的60%以上或者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中心总人数的30%。
6、企业具有较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在申请年度前的两个年度内有专利申请。
7、企业技术中心内部组织管理合理、高效,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有明确的中长期开发目标。
8、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报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
六、申报材料
1.《金山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
2.《金山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机构框图和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机构框图;
5.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及附表(盖章);
6.上海统计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1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7.申请年度前的两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专利受理书复印件;
8.企业技术中心评价附表中所规定的必须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
9.上一年有效的企业年度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需申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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