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官方微信公众号7月7日发布消息:近日,民政部对周培源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上述消息指出,经查,周培源基金会2020年度公益事业支出比例为2.57%,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民政部对周培源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根据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据周培源基金会官网介绍,上世纪80年代末期,周培源先生和夫人将他们珍藏多年的古代书画真迹无偿捐献给中国无锡博物馆,之后又将政府颁发的奖金全部捐给了他们的家乡和他们工作和学习过的学校。周培源夫妇的爱国之举社会反响很大,使得一些朋友、学生、同事和单位纷纷捐献,设立以周培源先生命名的各种奖金和基金,用以资助奖励科学、教育、文化以及和平事业。为了更好的发挥基金的作用,加强对资金的管理,1993年经民政部批准,周培源基金会正式成立。
官网信息显示,周培源基金会自2015年之后再未公布审计报告,2017年之后再未公布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