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欣
(王可心)范欣,女,现任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2006年通过全省统一招录考试进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16年来一直从事公诉刑检工作。因成绩显著,2021年被省人社厅、省检察院表彰为“河南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
务实笃行,司法为民
在忠诚履职中诠释法律、捍卫正义
有关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范欣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均做到指控犯罪准确有力。她对每一个案件都以“工匠精神”悉心对待,精心办理,以优质赢得公信,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事未检工作期间,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超常的耐心和爱心帮助30余名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他们中有的得以继续完成学业,考上了大学;有的回归社会家庭,开始新的生活。范欣在实践中总结的《坚持“四依托四加强”全面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注重形成四个效应预防校园暴力》等工作经验,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勇于担当,业务精通
在执法司法中攻坚克难、屡办大案
在参与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社会高度关注的“2·1连霍高速公路义昌大桥爆炸垮塌案”过程中,她突遇车祸,并且在身受重伤未完全恢复健康的情况下,毅然走上公诉席,克服脊椎压缩性骨折后遗留的全身僵硬疼痛,和专案组成员出色完成了出庭任务,2018年该案被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首届“优秀公诉案件”。在办理厅级干部魏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她根据追诉的一场重要受贿事实,准确认定其具有坦白情节而非自首情节。在办理郭某等人敲诈勒索、职务侵占犯罪案件中,她提出该案符合恶势力犯罪特征,被法院采纳。在办理袁某等1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李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案件中,与办案组成员在短期内连续加班完成大量阅卷、提审、文书制作、引导侦查补证工作,庭审效果良好,受到广大群众认可和称赞。
躬先表率,敬业奉献
在创先争优中模范带头、积极进取
工作中,她对年轻干警倾心传授、耐心指导、答疑解惑,帮助他们历练成长。因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她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优秀公诉人”“河南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被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第十一届、第十三届“优秀公诉人”、“三门峡市人民满意检察官”;获得“三门峡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三门峡市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在2020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中被评为“灵宝市十优政法干警”。同年,她带领的办案团队被评为三门峡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荣誉的背后,是她严谨细致,勇于担当的个人素养和一步一个脚印、孜孜不倦的工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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