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支持成都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成都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也提出,成都将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系统解决成都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实施过程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近日,成都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十条措施》(简称“创城十条”),优化了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制度体系,并提出了一系列务实举措。

成都已5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今年是成都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二年,也是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关键一年。

创城十条”作为统筹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纲领性文件,从提高政治站位、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安排部署、抓住工作重点、提升文明素养、发动群众参与、弘扬文明风尚、推进智慧创建、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工作保障10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创城十条”细化为37项任务清单,每项任务清单都标明有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充分结合当前城市治理和文明素养的短板弱项,提出“六大攻坚行动”,重点针对老旧院落、交通秩序、基础设施、市民文明素养、背街小巷整治、农集贸市场六个方面进行整治。

在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方面,“创城十条”提出,加快出台成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定期发布成都市民文明行为白皮书,实施网络文明综合治理计划,规范市民行为。全面推进“文明细胞”梯次培育计划,开展“文明行为+”行动,启动全媒体矩阵式宣传,培育市民文明意识和文明习惯。

在推进智慧创建方面,“创城十条”提出,构建“智慧创建”云平台,构建智慧交通体系,完善城市信息采集运用服务机制,从文明创建、文明交通、文明行为的智能化管理,推动创城工作与智慧治理有机融合,重点解决创城工作的智慧化赋能问题。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总指挥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明委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市领导包片包点定期督查负责制,市和区(市)县联席协调制度,定期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镇(街道)、村(社区)创建点位负责制,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考核,建立每周一巡查、半月一拉练、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测评“四个一”常态推进机制。此外,还把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管理,纳入市纪委监委重点监督,建立问题、整改、责任“三张清单”,按规定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表扬、颁发流动红旗等形式进行激励,对工作不力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曝光,对工作不作为的严肃约谈、追责问责。

同时,市文明办配套出台《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行动方案》,重点从创城的推进路径、举措、任务、节奏上作出细致安排,首要解决紧迫性、阶段性问题。“创城十条”与配套行动方案形成一“纲”一“目”。“双文件”统筹布局、协同实施,切实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做到纲举目张。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李霞 责任编辑 何齐铁 实习编辑 卢娅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