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致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2022年暑期是“双减”政策实施后的第二个暑期。为使您的孩子度过一个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市教育局温馨提示:请您陪您的孩子多走进社会课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多走进图书馆,阅读欣赏名著名作,感悟先贤心得;多走近长辈和父母,感受他们的舐犊之爱。同时,我们将持续推进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负担,请家长朋友科学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与您的孩子共度亲子温馨时光。

一、不参加学科类培训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我市所有学科类机构均为高中阶段,均不得在暑假期间开展任何学段的“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

二、慎重选择非学科类机构

做到“一看二查三试四存”。一看,看培训机构证照是否齐全,即是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证照均需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二查,查询是否在白名单范围(文末附白名单);三试,先试听一两节培训课程,满意再签订合同、缴费;四存,保存好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资料、培训合同、收费发票等。

三、清楚收费要求

全市所有培训机构以售课方式预收培训费,交费方式为:扫描机构公示的收费二维码,输入交费金额(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预收的培训费将全额进入银行监管账户接受监管,培训完成后经家长确认方能划转培训费。若私下直接向机构缴费,家长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向社会公示收费二维码,须开具正规票据。

四、签订培训合同

家长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遇纠纷,协商解决或调解不成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注意培训时间

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且不得留作业。

六、坚决抵制违规培训

(一)违反培训主体有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和托管班、自习室、教育咨询等机构以“衔接班”、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违反培训人员有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三)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通过“直播变录播”等方式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四)违反培训地点有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五)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者在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六)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线下机构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七)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产生退费等纠纷时,您可以根据合同内容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根据所学类别分别向教育、文旅、体育、科技部门举报申请调解。如经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如因您的不当选择,导致权益损失、经济损失的,您需要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真诚欢迎广大家长和关心青少年成长的社会各界监督指导,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特别是学校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的,可向所在市、县(区)教育局进行投诉,投诉电话:

晋城市:2066040

城 区:2250417

泽州县:3033541

高平市:2268922

阳城县:4228590

陵川县:6209459

沁水县:7028507

晋城市2022年

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看这里

愿每个迎来暑假的孩子

都快乐健康!

愿每个假期陪伴的父母

都自我成长!

来源 | 晋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