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年来,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直播打赏等行为造成的纠纷引发社会关注,自2019年开始,国家新闻出版署要求游戏企业完善实名注册制度,不得为未实名注册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然而,宿迁市泗阳县一个9岁大的孩子,尽管没有通过实名认证,仍能以“游客账号”在游戏中先后消费5万元。当地法院受理后认为,游戏平台的实名认证机制不应“走过场”,应承担因平台管理疏漏导致未成年人充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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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前,该院正式受理了这起案件。2021年9月至10月,9岁大的孩子小红(化名)用奶奶的手机玩游戏时,没有经过奶奶的同意,就向游戏账号里充值,事后小红的奶奶发现时,小红累计充值数额已经超过了5万元。随后,小红的奶奶向法院提出申请,小红奶奶请求法院判决游戏公司返还上述款项。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法官张瑶瑶调解。“调解难度比较大,‘是否由孩子自主消费’是焦点之一。”张瑶瑶介绍,游戏公司要求提供小红未经同意私自登录游戏,并转账的证据,小红奶奶对此未能提供证据。

此外,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注意到一个问题:游戏虽然需要实名认证,但是也可以用“游客”身份临时登录,并结合小红自述,基本可以确定是孩子本人玩游戏并进行充值的事实。

“小红年仅9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累计充值5万元的行为并非纯获利益的行为,而且这种做法与一个9岁大孩子的智力、年龄不相适应。”法院认为。同时,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游戏公司也应承担因平台管理疏漏导致未成年人充值的责任。

为此,经过多次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游戏公司退还小红在该平台上消费金额总数的70%。

“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方式广泛应用,因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直播打赏等行为造成的纠纷屡见不鲜,妥善解决好这类问题是家长和网络平台的共同责任。”法院介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不要轻易向未成年人泄露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密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希望网络游戏公司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过度消费等不良行为,为未成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通讯员 胡彦壮

编辑: 徐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