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7月11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新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新力地产”)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新力地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要求新力地产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切实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