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围绕审判制度改革、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智慧法院等改革推进落实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问题,选取全省10家中基层法院的经验做法,印发《江苏法院 2022 年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二)》,供全省各级法院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参考借鉴。其中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构建破产审判“双预模式”提升审判质效 创优质营商环境》及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打造从社区治理法治实训基地 着力提升基层解纷能力》两项司法改革案例入选。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构建破产审判“双预模式’
提升审判质效创优质营商环境
2020年以来,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更新破产审判思路,构建“预重整+预破产”的“双预模式”,打造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的全流程司法保障体系,以审理质效之增,创营商环境之优。2件案例入选2021年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和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一、潜力企业预重整,迅速挽救下好“先手棋”
一是前移核心事务,抢抓重整时机。在预重整阶段,通过“企业主导、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多元协调方式商定重整方案,经重整程序确认后实施,以早日实现债务人复兴。大型房企呈辉公司预重整案,用时40天,处置债权11.14亿元,盘活4.36亿元闲置资产,保障了172户业主权利,“中国工艺文化城”烂尾项目重启,成为当地的靓丽文化名片。
二是完善协调机制,确保程序科学公信。建立“柔性中止”的债务人保护机制。进入预重整后,与债权人协商中止对企业的债权催收、诉讼行为、执行程序,帮助企业维持正常经营。2020年以来妥善化解破产衍生诉讼和执行案件104件,涉及金额51亿余元。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债务人、管理人要全面、准确地向债权人披露与重整有关的信息,避免信息不对称。谈判和预表决时设立禁止反言条款,债权人、出资人已同意重整方案的,在重整阶段正式表决时仍然有效。
三是融合双重优势,提升企业重整成效。充分发挥庭外重组意思自治和司法重整效力强制优势,实现“两升两降”:提升自主协商的强制力,赋予各方承诺的法律效力。提升重整成功率,于企业危机之初及时介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降低负面影响,预重整事项公开范围限于当事人,避免信息公开造成员工离职、投资撤回、供应商恐慌等。降低重整成本,在前期完成重整方案谈判、引进投资人等工作,早日实现债务人复兴。
二、因案施策预破产,分类诊疗用对“靶向药”
一是厘清情况,助力困境企业软着陆。全国首发《关于审理预破产案件的工作指引》,在企业负债状态不明时,提前核查企业债权债务,查清是否符合破产条件,避免贸然受理。兴力达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该公司提出异议并认为其资大于债。预破产期间,临时管理人审计发现其净资产负8700万元,且业主因公司欠税2亿元无法开票办证。经过“预热”,法院及时受理该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管理人拟定的财产管理方案,业主群体信访经预破产程序妥善化解。
二是明晰职责,构建制约监督新格局。负债企业如实告知管理人各项情况并积极制定债务清偿计划;临时管理人调查企业财产状况,监督并协助企业自行管理和寻求重整、和解;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对债务人、临时管理人在预破产期间的工作进行监督。各主体之间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积极推进预破产工作。“中华老字号”乾生元公司成功破产清算转为重整,被写入2022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三是多轨并行,择取企业发展最优解。预破产程序后,案件实行“四轨运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不符合条件或借破产逃废债务的,裁定不予受理;困境企业经调查认为存在重整或和解可能,转入相应程序;企业成功清理债务,撤回破产申请“轻装再出发”。预破产期间的工作效力延续至破产程序中,临时管理人可根据履职表现转为破产管理人,实现程序衔接贯通,减少重复劳动。
三、配套机制强保障,内畅外联服务“全流程”
一是审查阶段从严把关。完善防范打击借破产程序逃废债务机制,认定构成“假破产、真逃债”的裁定不予受理,并函告征信部门,源头防范此类案件进入程序,对逃废债务行为罚款58人58.9万元、拘留34人。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后期破产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企业,审慎识别挽救价值。今年3月苏州疫情期间,通过线上方式8天促成在排油烟设施安全服务业前景良好的新聚鑫公司达成破产和解,获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点名肯定
二是预备阶段强化联动。推动吴中区政府建立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组建“预重整/预破产协调小组”,围绕投资引入、企业重建、员工安置等系统性难题搭建沟通平台。如呈辉公司预重整案中,成立了由区长挂帅的工作组和镇长指挥的风险处置组,区委政法委书记牵头召开5次协调会,促成该公司70余亩自持空地由镇政府指定平台收购,调整规划后挂牌出让,资规和住建部门保障竣工验收和交付备案顺利完成,扫除后续经营的关键障碍。
三是审理阶段提升效率。发挥“双预”程序的“准实质审查”功能,扩大简易审理适用范围。在预备阶段已形成重整计划草案的破产重整案件、已厘清债权债务关系和债务人财产状况的破产清算案件等均适用简易审。自 2020 年以来,35%的破产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适用预重整和预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116天,较一般破产案件缩短309天。全国首创《破产管理人监督约束规定》,综合运用规范指引、约束惩戒、签订承诺手段,激励管理人积极履职,对6家履职拖沓的管理人约谈或发函提醒,被《人民法院报》整版报道。
四是充分盘活存量资源。与吴中区签订《企业破产资产处置合作协议》,法院每月向商务局推送待处置资产,商务局将资产处置、重整投资人招募纳入招引范畴,实现破产与招商同频共振、重整与引资一体推进,今年以来向其推送房地产11.6万平方米。坚持资产变现价值最大化原则,在洁净公司资产拍卖中,充分考虑疫情对拍卖效果的影响,将开拍日期延后15天,最终成交价达1.2亿余元,溢价率52.3%实现债权人和破产企业利益“双保护”。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打造社区治理法治实训基地
着力提升基层解纷能力
针对基层治理中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力量不足、专业平台缺失、后勤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苏州工业园区法院打造社区治理法治实训基地,重点建立“三输出”“三嵌入”“三效应”工作机制。截至目前,该法院已开展3期脱产实训,89名社工顺利结业并被聘为特约调解员。相关工作入选《法治蓝皮书·中国地方法治发展报告(2020)》,被评为园区民生法治实事优秀项目。
一、输出司法资源,突出实训“能力提升”
一是开展“一对一”导师制,突出经验输出。学员在培训期间三个月全程脱产。法院指定员额法官为指导老师,学员以见习书记员身份,在法官直接指导下参与纠纷化解。在法庭参加庭前准备和庭前调解,了解审判实务;在非诉调解中心开展为期两周调解工作,学习调解技巧;开展下沉社区的现场调解教学,由资深法官带领学员深入社区实地解纷。
二是设定“三三二一”目标,突出技能输出。实训期间学员需要完成整理 30 本卷宗、记录 30 个庭审、参与调解 20 件案件、草拟 10 份裁判文书的任务,以卷宗装订考验社工的整理事实能力,以庭审记录提升临场应变能力,以案件调解锻炼纠纷化解实战能力,以文书制作提升写作能力。三期学员累计完成 3813 本卷宗,2532 个庭审,1415场调解,1080份裁判文书,超额完成各项任务,较为全面掌握了调解纠纷必备的法律知识和程序。
三是精讲“每周一讲”专题,突出理念输出。实训期间每周固定时间开设理论讲堂,召开座谈会展开专题调研,以房屋漏水、物业纠纷等社区常见纠纷为主题,安排资深法官讲授,开展民事审判理念和思维、调解艺术与技巧等36期主题课程。课程不但传授关于化解特定类型问题的方法论,而且还着重讲授了民事调解的基本理念,强调注重沟通、建立信任并强化专业等思维。
二、嵌入社区解纷,突出实训“体系提升”
一是指导嵌入,提高解纷效率。实现审务专线、导师跟踪、发布案例“三位一体”指导方式,提供智力支撑。依托园区湖东、湖西、娄葑、唯亭四个非诉讼服务中心,社工在调解中遇到问题时,可通过审务专线实现法官远程指导。鼓励法官与毕业学员保持联系,实现毕业不断线、毕业有跟踪。组建班级群,定期发布与解纷相关的法规和案例,分享成功案例经验。累计为群众提供咨询 800 余次,实际化解纠纷1200余件。
二是保障嵌入,强化解纷公信。将法院诉调对接、示范调解、司法确认三项保障嵌入基层纠纷调解过程。开展巡回法庭进社区、发布白皮书等方式,促进调解尺度与法律标准的一致性。利用示范调解,实现调解一个化解一片的效果,在因双减影响的有关教育培训群体性纠纷中,通过调解个别案件,批量性化解 200 余件潜在纠纷。调解成功的案件,社工以人民调解委员的名义,通过远程专线向法院申请,经审理后及时赋予强制效力,为基层调解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是评价嵌入,反馈解纷效果。通过打造基层治理司法指数,深度分析基层治理案件,实时反馈实训效果。提取案件材料中行为发生地等信息,并打通社会事业局“知社区”平台获取社区信息,通过精准匹配,实现纠纷精准定位至社区。通过指数实施反映矛盾纠纷发生情况和动态变化,为实训效果提供检验标尺,有助于了解学员解纷的实践情况,也为之后实训的人员选定、课程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人民日报》等重要媒体对此予以报告关注。
三、加强配套保障,突出实训“整体效应”
一是党建引领,提升集成效应。充分聚合法院的司法服务职能和社会事业局的基层治理职能。每期参训学员均成立临时党支部,选任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班委,开展“大合唱”“实训日记”等党日活动,提高组织力和凝聚力。法院和社会事业局合作签订共建基地文件,召开商定关于实训方案等5次主题会议。积极探索合作治理更大空间,合作申请的“司法数据赋新能、基层治理增新效”等2项调研课题,获评苏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创新案例二等奖。
二是资源重整,提升叠加效应。法院、社会事业局共同参与学员的遴选和考察,学员多为35岁以下的青年干部,且均为本科以上的高素质人才,大多在社区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岗位上工作,与解纷密切相关,保证受训人员工作对口。利用法院在裁判解纷的丰富素材,在培养方案设计、典型案例发布等方面,对接实际需求,保证实训体系科学化、实训内容精准化。已有5位学员在接受实训后因表现优异,升任社区副书记,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肩挑重担。
三是优势互补,提升协同效应。发挥社工及时发现纠纷和调解平台解纷专业的优势,深化一个实训基地+N个调解平台的诉源治理体系建设。通过构建社工与调解平台的沟通渠道,积极引导纠纷分流,化解社工解纷压力,2021年各调解平台接收8751件纠纷。深化价格争议调解站建设,发挥价格认定局调解员在房屋漏水损失、离婚财产价值认定方面的专业优势。深化家和幸福驿站调解工作室建设,提供婚姻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化解纠纷2289件,调撤率为71%,得到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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