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和逆行的危害
交警蜀黍说了不止一次
不仅不利于自身的安全
还会给他人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当“闯红灯”遇上“逆行”
真的撞了!
近期,宋某驾驶摩托车途经汝城县汝城大道信号灯路口时,无视红灯,径直闯了过去。当行驶到对面路口时,刚巧朱某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事发突然,两车都避让不及,瞬间撞在一起!由于双方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后,两车驾乘人员均受轻微伤,车辆也不同程度受损。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经交警部门认定
摩托车驾驶人宋某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摩托车驾驶人朱某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宋某、朱某分别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抱着一丝侥幸心理
闯一个红灯、逆行一段路
以为可以节省时间
殊不知
一不小心就可能酿造惨剧
来看下方一组事故动图
闯红灯
逆行
看到这里
你还敢闯红灯吗?
还敢无畏逆行吗?
生命只有一次
错误的选择可能是生命的终点
交警提醒
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行驶
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
请大家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湖南郴州公安交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