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李颖 封面新闻记者 罗轩

7月5日清晨,四川达州市通川区境内,一个使用猎犬围捕野猪的4人团伙被警方擒获。该4人均为达州本地人,因养狗、驯狗的共同爱好认识,时常在微信群里讨论如何用猎犬狩猎。几人分工明确,由陈某弟负责“查叉”(看脚印和吃玉米的痕迹,分析确定往哪个方向走可以找到野猪),张某、肖某平、王某强则负责训管犬只和运输猎物。

今年6月底,陈某弟在与人闲聊中得知,通川区东岳镇电厂对面山上有野猪出没,经过几天“查叉”,决定在7月5日早上行动。

当日清晨5时许,4人驾车将21只猎犬放至东岳镇辛家沟附近山林,撵山1个多小时后,猎获一只重约150斤的野猪,并运回陈某弟家中屠宰、分食。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将还未食用完的野猪后腿(一只)收缴。

野猪属“三有类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国家明令禁止一切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虽然全国多地曾出现野猪泛滥,伤人、毁坏庄稼的事件,但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据了解,达州市通川区全境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4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目前,4人已于7月6日依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