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动姜堰区住建系统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责任再压实,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一线和广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根据区安委办《关于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活动的通知》(泰姜安办〔2022〕2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至7月底。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宣讲,推动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企业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宣讲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等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落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上作出的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大检查五十项检查重点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

四、活动安排

1.第一组宣讲重点:既有建筑安全。宣讲时间:6月底前。牵头科室(单位):房地产市场监管科。配合科室(单位):房地产服务中心。

2.第二组宣讲重点:人防安全。宣讲时间:6月底前。牵头科室(单位):人防工作科。配合科室(单位):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心。

3.第三组宣讲重点:老旧小区整治安全。宣讲时间:6月底前。牵头科室(单位):物业管理处。配合科室(单位):住宅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老旧小区整治工程办。

4.第四组宣讲重点:燃气安全。宣讲时间:6月底前。牵头科室(单位):公用事业科(燃气办)。

5.第五组宣讲重点:建筑施工安全。宣讲时间:6月底前。牵头科室(单位):安全科。配合科室(单位):质安站。

6.第六组宣讲重点:拆房安全。宣讲时间:7月底前。牵头科室(单位):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配合科室(单位):城建房屋拆迁实施中心。

7.第七组宣讲重点:安全监管尽责免责。宣讲时间:7月底前。牵头科室(单位):机关纪委。配合科室(单位):局督考办。

8.第八组宣讲重点:地下管线安全。宣讲时间:7月底前。牵头科室(单位):公用事业科。配合科室(单位):排水办、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绿化景观工程办。

9.第九组宣讲对象:抗震安全。宣讲时间:7月底前。牵头科室(单位):科研设计科。配合科室(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专窗。

泰州市姜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6日

(来源: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市场新观察 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