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高邮警方通报一起酒驾男子驾驶三无摩托车撞上路边散步人,致两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7月4日19时37分许,高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汤庄中队接110指令:“汤庄镇沙堰楼王村,摩托车撞行人,人受伤,请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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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到达现场,一女子称:我们三个人在路上散步的,突然一辆摩托车不知什么原因,竟从后面冲上来撞到我们了,一人紧急避让躲过一劫,而自已膀子受伤,与自已一起散步的林某某也受伤了,头上出血,估计驾驶员可能喝酒的……

民警进一步调查得知,事发时时某(女,49岁,汤庄人)、林某(男,56岁,汤庄人)及其妻子三人晚饭后出门散步,我们一前一后并非横行,沿汤庄镇沙俞路由南向北步行,当走到楼王村路段时,突然被后面上来的杨某(男,56岁,汤庄人)驾驶的苏KTQXXX摩托车撞倒,有两人受伤。

摩托车驾驶员杨某对民警称,自己当晚是在父亲家吃的晚饭,期间陪父亲喝了点白酒,大概二两酒的样子,吃过晚饭就驾驶苏KTQXXX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沙俞路由南向北行驶往家开,行驶至楼王村的时候,突然发现对面小车灯光刺眼,于是其将方向向右一拐,在拐的过程中,先是不知道刮到什么,然后车子向前又冲了五、六米远的样子,又是被什么一刮,然后自己摔倒了。杨某说,自己是爬起来后才知道撞人了,之前没有看到前面有人在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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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受伤的时某和林某被120救护车送往高邮市人民医院治疗,一番检查后,医生告知两人是伤情,时某皮外伤,林某颅内出血,面部擦伤。

事故现场,民警对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结果为71mg/100ml,涉嫌酒驾。后将杨某带至汉留卫生院抽取血液样本两份送检。

当民警对杨某进行调查得知,其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苏KTQXXX普通二轮摩托车状态不正常,号牌也不是这辆车上的,扬某也没有该车行驶证,属于驾驶三无机动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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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酒后驾车是一种危险的驾驶行为,不仅会给驾驶人自已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危害,也会给社会带来危害,酒后驾驶判断能力反应能力降低,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从而容易导致车辆事故的发生。

警方提醒:眼下正是高温酷暑时期,一些人喜欢喝点白酒、啤酒来消暑,这无可厚非,但酒后千万不要碰车,严格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更不可驾驶三无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来源:扬帆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