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省属事业单位,1100职工的大单位,下设的测绘地理信息院成立于2013年10月,2014年有职工41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3人,测绘资质乙级。因煤矿重大透水安全事故被吊销测绘资质,成为测绘媒体热新闻。

事件简况

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官网2022年6月28日发布的公告,在“11·29”湖南省耒阳市源江山煤矿重大透水事故中,因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有关测绘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属于情节严重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违法行为被做出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测绘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

据湖南省2020年11月29日,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导子煤业有限公司源江山煤矿(以下简称源江山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484.03万元。经调查认定,源江山煤矿“11·29”重大透水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源江山煤矿超深越界在-500m水平61煤一上山巷道式开采急倾斜煤层,在矿压和上部水压共同作用下发生抽冒,导通上部导子二矿-350m~-410m采空区积水,老空积水迅速溃入源江山煤矿-500m水平,并迅速上升稳定至-465m,导致井巷被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之一是中介机构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耒阳项目部严重不负责任,明知源江山煤矿设置的活动铁门和孔格状结构国土密闭不符合要求,未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立即整改意见;测量源江山煤矿巷道走过场,出具的巷道测量鉴定报告结论与源江山煤矿真实开采情况严重不符。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耒阳项目部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未按照合同要求和行业规范提供技术支撑,检查源江山煤矿国土密闭和测量巷道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2018年以来42次下井检查源江山煤矿4处国土密闭,均未向耒阳市自然资源局监管巡查中队提出3号、4号国土密闭不符合要求的意见;2018年以来3次下井测量源江山煤矿巷道,未要求矿方打开3号活动铁门密闭进入超深越界区域核查;3次编制的《源江山煤矿巷道测量鉴定报告》均未真实反映源江山煤矿超深越界开采情况。

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看似偶然,只要在某一个环节得以落实或堵塞住一个漏洞,事故就有可能避免。但十分可惜的是,种种的偶然总是会畅通无阻、熟视无睹地发生,测量往往伴随着工程,我们很多测量管理者和测量技术人员却没有认识到身处在这些个危险的链条里,依法合规进行测量应是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的根本,千万不要将自己的命运寄托在别人身上。虽然测量本身没有引起事故,但起码应当为工程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否则可能为一时利益所驱动,不自觉俨然已成为帮凶。这个事故已经为测绘资质单位敲响了警钟,希望可以叫醒一些不清醒的测量单位和测量人,引以为戒。

哪些行为会导致吊销测绘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吊销测绘资质情形有8种:

1.欺骗取得测绘资质

第五十五条 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2.超资质测绘情节严重

3.以其他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情节严重

4.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情节严重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测绘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

(二)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5.违法转让测绘项目情节严重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6.不汇交测绘成果情节严重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责令限期汇交;测绘项目出资人逾期不汇交的,处重测所需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逾期不汇交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暂扣测绘资质证书,自暂扣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仍不汇交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7.测绘成果不合格情节严重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未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获取、持有、提供、利用情况进行登记、长期保存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泄露国家秘密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训与思考

本事件吊销测绘资质依据为“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且“情节严重”,“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是测量本身存在的,由测量行为引起的,而“情节严重”却与测量本身无关,而是与测量服务对象有关。假如没有发生透水事故,可能就不会发现“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假如透水事故发生但没有死这么多人, “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情节也不严重。从以上来看,“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看似不关键,但其实是根源。

假如测绘成果质量合格,那么后续发生的一切都与测量无关,测量单位就没有任何责任,更不会吊销资质。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的主业是地质找矿和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并非其主营业务,从其官网介绍来看领导班子中也并没有从事测量专业人员。当然引起本次事件的并非与其非主营测绘业务一定相关,但由此对测绘资质单位的管理应引发些思考,尤其是如何加强非测绘为主营业务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管理,提出如下不太成熟的建议,供测绘管理部门及测绘资质单位参考。

1.明确分管测绘业务的领导。分管测绘领导应有测绘工作经验、掌握测绘有关法规政策或熟悉测绘业务。对于测绘为非主营业务的测绘资质单位,其领导班子往往为主营业务专业出身,虽然会分管测绘部门,但对测绘业务并不熟悉,可能从业务能力和领域上来看并不能胜任分管测绘业务,本事故案例对测绘资质单位应当是个警醒,这对于测绘资质管理部门及测绘资质单位都应当引起重视。

2.设置总测绘师岗位。负责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技术质量管理,对测绘资质单位的技术质量负总责。与第1条类似,单位的总工程师是主营业务专业的,无法对测绘专业进行技术质量管理。

3.分级管理,不可下级代办。在非主营测绘业务的单位,测绘机构一般作为二级单位设置,不能由二级单位完全替代测绘资质单位的测绘业务管理,而应形成两级管控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4.独立设置测绘子公司。也可尝试设立独立的以测绘为主营业务的子公司,专业化运营和管理,有利于测绘业务开展及测绘质量控制。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制定了《测绘法》。测绘法规定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测绘资质的设立和管理正因测绘专业的特殊性、专业性,以及在经济、国防、社会发展及信息安全等中的重要性。测绘资质单位在业务许可范围内开展测绘经营活动,取得市场经营经济利益的同时,应当依法从事测绘业务,并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

文章来源:网络,测绘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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