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0日,一名姓李的女士报警称她的丈夫木鸿章彻夜未归,也联系不上,这在之前是从没有过的事情。
木鸿章39岁,是云南丽江公路管理总段路桥施工队的项目经理,他在丽江是小有名气的工程师,承包过好几个大项目,可谓名利双收。
李女士说丈夫非常顾家,从没有在外过夜,就算有应酬也会打电话报备,最迟在晚上十一点就会回家。
这彻夜不归又突然联系不上,她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所以李女士赶紧报警。
随后,警方出警寻找木鸿章。
20日当天,在丽江城郊的玉河中村,警察找到了木鸿章的车,停靠在一家叫天上人间的KTV娱乐城不远处的小道上。
车里没有人,附近的一户居民说这车停这儿有两三天了,一直没动过。
看来,木鸿章的确如妻子所说失踪了,很可能已遭遇不测。
12月22日,警方于玉龙县护城河一带发现碎尸,一共切了265块,分装在不同袋子里,经过鉴定,尸块属于木鸿章。
一个妻子口中的“五好丈夫”突然被人分尸抛尸在河道上,他的车还停在娱乐场所外面,那应该是木鸿章最后出现的地方,办案民警感觉很可能与男女关系有关。
果不其然,警方发现木鸿章死后的当天及第二天,都有人拿他的银行卡去ATM机取一天的最大限额2万元。
调取监控视频,取钱的是一名叫陈光吕的男子,顺藤摸瓜调查陈光吕的社会关系,很快锁定三个嫌疑人:
三人分别于12月23日、25日被警方抓捕。
这三人和木鸿章有什么恩怨情仇?一切还要从那家叫天上人间的娱乐城说起。
“天上人间“虽位于丽江近郊,却是当地比较高档的夜场,进去消费的有钱人也多。
嫌疑人之一情妇张超1988年出生于北京市门头沟区一个普通家庭中。
校方给出说法是她父母在煤矿当工人,另有媒体称她父亲在建筑公司打工,月收入900元,母亲则是下岗工人。
总之无论哪种说法,她的家境都比较一般。
2006年,张超被三本独立学院——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的工商管理专业录取,张超父母掏空积蓄送张超去这所大学,哪怕一年一万多学费相当于这个家一年收入总和。
但2007年,张父张母打工的矿厂突然倒闭,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一下子就断了经济来源。
双亲失业,自己还未毕业,张超连下学期学费生活费都没了着落。
2007年5月在校友介绍下,张超进入距离学校只有十分钟车程的天上人间做包房公主。
也是在这里,她认识了出手阔绰的金主木鸿章。
张超并不是包房公主中最为惊艳的,但其女大学生身份让木鸿章颇为倾心,觉得比起一般作陪小姐带出去更有面子,男人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
(张超参加云南小姐选美时的照片)
一来二去,一个图钱一个图色两人就此狼狈为奸的滚在一起,并确立了包养关系。
据张超室友说,木鸿章每月给张超3万,对于一穷二白学费都掏不出来的女大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巨款。
包养当然要付出代价,但张超没脸和同学说不是张开双腿投怀送抱就手到钱来。
木鸿章喜欢玩SM,在床上对她不止一次性虐。
这让张超感觉自己拿这点钱并不算什么,而且最关键的是,从木鸿章这里拿的钱,除了养自己外她还要养自己的男友谢宏。
(在判决书上签字的谢宏和陈光吕)
谢宏27岁,离异,曾在夜场做男服务员,收入也主要靠包房客人给小费。
在大多数都是男性消费的娱乐城里,男服务员很少能得到什么小费,收入自然不高,据说谢宏经常一个月只有一千多元。
他和张超相识于名利场,在一起后又吃着女友卖肉而来的软饭,所以谢宏哪里是什么出淤泥而不染的善茬呢。
据谢宏相识的人说,谢宏个子很高,嘴皮子活络,很会哄女孩子开心。
可能正因如此,张超从木鸿章那里辛苦挣来的学费钱,渐渐还有一部分要用来养谢宏。
(谢宏入狱照)
越是和谢宏在一起,张超就越是厌恶老男人木鸿章。
最终让张超动了杀心是因为——
木鸿章常拿出一张银行卡告诉她这卡里有300万存款。这让张超认为木鸿章比她想象中有钱,应该给自己更多。
虽然木鸿章答应每月给张超3万包养费,最后却屡屡反悔,每月1万或8千。张超大概率觉得木鸿章骗了自己,她必须向情人“讨回公道”。
另外,张超陪木鸿章参加饭局,木鸿章常在众人面前展现自己仗义疏财的一面。这让张超对木鸿章产生幻想,她认为木鸿章对自己也该出手大方。
可惜平日虽有小恩小惠,涉及大额金钱时,木鸿章从没让张超满意。
比如某次木鸿章和朋友打牌,连输5万。等他叫来张超帮他打后,张超反而赢回12万,但木鸿章最终给张超分得2万。
这一点让张超非常不爽,因为她觉得木鸿章至少得给自己7万才对。
人心不足蛇吞象,张超越想越气便联合男友计划谋害情人。谢宏为了计划顺利,又找到了他的朋友陈光吕。
一行三人提前准备好作案工具,由张超2007年12月19日电话约木鸿章来包养她的三层别墅。随后将其控制,并逼问银行卡密码。
得逞后,杀人、分尸、抛尸,一气呵成。
2009年5月27日,丽江市中级法院对震惊全国的女大学生张超杀人碎尸案进行一审,一审判处张超死刑,谢宏死刑,陈光吕死缓。
三人均不服,提起上诉。
2008年12月29日,该案二审开庭。
虽然庭上法官确认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张超参与杀害木鸿章的过程,但鉴于上诉人谢宏、张超、陈光吕所实施的手段特别恶劣和残忍,犯罪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惩治犯罪,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定下发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
这时一个三人羁押期间产生的新证据,留住了张超的命。
2008年初,为了帮助逃避死刑,谢宏连续三次试图给张超递字条串供,让她把主要责任都推给陈光吕。
2008年1月15日,丽江市看守所狱警从谢宏身上查获了两张他写给张超的便笺。
第一张大意是让张超重新组织证词,让她补充木鸿章强奸她的细节,以及她向男友求助的过程,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两人都没有要木鸿章命的想法,是陈光吕勒死他,然后动刀分尸的。
另一张则告诉张超,如果她有想不出来的证词,就想办法联系他,也许他“会想办法带她出去”。
他在字条最后还补充道,“在口供还没有交到法院前必须抓紧时间反供。”
2008年1月20日,眼见前两张字条传递失败,谢宏又在转移到鹤庆羁押的过程中企图给张超递字条,内容和之前一条大致相似,补充木鸿章强奸她的细节。
同样,谢宏又被抓现行。
这三张字条扭转了法官对张超的一些看法。
他们认为企图指使张超翻供的谢宏在这件案子中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大。
而张超虽参与犯罪,但是未直接杀死受害者,其作用(社会危险度)小于谢宏。他们不应排除张超被谢宏利用的可能。
最终2009年3月26日,最高法核定谢宏犯抢劫罪,量刑为死刑。而张超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8年4月17日上午,谢宏孤零零一人上了行刑场,临死前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觉得我女朋友应该和我一样被枪决,为什么我要死了,她却不用死?”
截至发稿前,张超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已经两次减刑,大概再过9年,张超就能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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