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养老金调整办法
7月12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发文《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近六年养老金调整情况
01
2022年与2021年养老金调整水平相比,定额调整、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水平略有降低,养老金水平和高龄倾斜调整基本相同,挂钩调整仍为基本养老金基数增加1.2%。
2022年调整办法和标准
02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2元。
(二)挂钩调整
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挂钩,每满一年增加1.8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 挂钩。每人每月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三)倾斜调整
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1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增加一项。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2022年养老金调整金额
03
计算个人养老金调整金额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