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将在辖区内新启用电子警察37处,拟对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标线、不按导向行驶、违法停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拨打手持电话、不礼让行人、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予以公示告知,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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