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欠款人在署名上做起了文章,故意将自己的名字漏写、少写,这些欠款还能追回吗?生活当中如何避免这些问题?

【基本案情】

2018年,曲某甲多次从宋某乙、辛某丙处购买水泥,并分别于2018年5月1日、6月1日向二人出具了欠水泥货款20000元、30000元欠条各一张。曲某甲出具欠条后,经二人多次催要,都没有给付以上所欠水泥货款50000元。

为此,宋某乙、辛某丙将曲某甲起诉至法院,要求曲某甲支付水泥货款共计50000元。

法院审理期间,被告曲某甲辩称欠条上所署欠款人为“曲甲”,而非其本人,且该名字不是其书写,并申请对涉案两张欠条进行笔迹鉴定。最终,因曲某甲未交纳鉴定费用,鉴定中心做退案处理,后其不再要求进行笔迹鉴定。另因曲某甲未提供两张欠条不是其出具的证据,故法院对被告曲某甲的辩称不予采信。鉴于原告宋某乙、辛某丙出具的两张欠条能够证明二人主张的相关主要事实,故法院对其真实、有效性予以认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曲某甲支付宋某乙、辛某丙水泥欠款50000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小编提醒】

本案中,被告虽在欠条署名上做了“手脚”,但最终还是承担了败诉的结果。那么纠纷中“欠条”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写欠条需要的法律技巧,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1.字里行间不能留有多余空间,应当紧凑;

2.认真核对欠款人的签名是否正确,最好附带在欠条中体现出欠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欠款人签名应当当面书写,防止欠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欠条;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

5.最好在欠条中体现欠款的原因,以备查证。

来源:阿荣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