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汕尾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永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原汕尾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永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永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长期持有、使用虚假户口;靠粮吃粮,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购销粮款,数额特别巨大。

王永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永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永强简历

王永强,男,汉族,1959年10月生,广东陆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7年6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汕尾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19年10月退休。(汕纪宣)

原汕尾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锡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汕尾市纪委监委对原汕尾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陈锡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锡波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与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在粮食轮换业务过程中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陈锡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锡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锡波简历

陈锡波,男,汉族,1975年1月生,广东陆丰人,在职本科学历,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10月参加工作。

历任汕尾市粮食企业集团公司贸易部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汕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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