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喜欢引用古训,要让古训发挥作用,教育别人。只是,古训并不足以为训。
时代变了,制度变了,人也变了,再按照古训要求人们,似乎有着极大的不合时宜。虽然说古训大多是古代人们的经验集合,但很多古训明显带着偏颇的属性,并不具备普遍性,也不具备现代社会的适应性。更有的古训已经被证伪,被丢进了历史故纸堆,要是谁再拿出来宣扬,就一定要让封建旧道德死灰复燃,但并不是不赚钱。
看看那些女德学校的所作所为,就知道封建道德的吃人属性了。古训很多都是封建道德的产物,并不足以为训。古训有修齐治平的理想,但书生根本不可能实现治国平天下的愿望,毕竟“刘项原来不读书”。天下是皇帝的天下,不是书生的天下。而对女人“三从四德”的要求本身就是对女性的摧残,也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所致。有的女德学校提倡“三从四德”,要对现代女性进行约束,其实已经伤害了妇女的人身权利。也就是说,对于妇女伤害的古训一般要不得,而对于人性摧残的古训仍然要不得。朱熹提倡的“存天理,灭人欲。”当然要不得。现在是资本和权力主导的社会,需要刺激人们的购买欲望,进而引导人们消费。要是“灭人欲”,人们还怎么消费?还怎么结婚、离婚,贪官和富商们还怎么包养二奶和小三?人们还怎么购买汽车?古训已经过时,或者说禁止人们欲望的古训已经过时了。
孔子说的人殉制度早就过时了,而且是奴隶制度的产物。孔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过时了。看似是一种人人应该遵守的道德标准,其实只是一种自恋式的道德。在商业社会,要是人们都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社会就会裹足不前,不能发展。商人给商品标价的时候,要高于成本价,但他们要说“挥泪大甩卖”、“开业大酬宾”、“清仓大处理”等等,说的比唱的都好听,只是为了把商品卖出去。于是,就有了“无商不奸”的古训。商人不喜欢被欺骗,但却欺骗别人,通过欺骗别人获得巨额利润,成为社会中的成功者。于是,商人遍地都是,促进了商业社会的到来。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更是让人觉得可笑,要是“喻于义”的真君子多,就没有那么多势利小人了。其实,世界上小人多如牛毛,而君子却是凤毛麟角。
“无商不奸”这句话是对的,而俗语“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却是错的,“两袖清风”也是错的,只是一种停留在口头上或文章里的道德标准,却不是真的那么做了。做官的大多有些油水可捞,小到一个村官,大到一国的总统,都会有一些额外的收入,只是不能公开罢了。要是他们都兢兢业业工作,从不贪污一分钱,那就要把自己变成真正的无产阶级————客观上没有任何财产,主观上没有任何私心。如果以此标准来要求,恐怕没几个当官的属于无产阶级。
一些俗语也过时了,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有的还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俗话说“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在外出打工或创业的时候确实如此,人多力量大,互相帮趁着可以做成大事,但是做成大事之后,领头的大哥就要独享胜利果实,不再和小弟们一起打拼了,甚至要把小弟们踢出自己的公司或企业。就好比朱元璋做了皇帝之后大杀功臣一样,不但独享胜利果实,而且还要掩盖自己过去的种种不堪。老大只能有一个,这叫做“一山不容二虎”。还有“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其实早就过时了,机会面前并非人人平等,是有钱有权者优先,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是如此,自古以来法律面前就不是人人平等的,而是分出高低贵贱的。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不会用来约束统治阶级的,而是用来约束被统治阶级的。由此引申开去,所有关于平等的俗语基本上都是老百姓自恋的俗语,并没有起到什么真正的作用,而谁要是相信了这些俗语,谁就一定是幼稚的,没有认清社会的真面目。还有“奉劝世人休碌碌,举头三尺有神明。”不但要劝人们不要算计钻营,而且要宣扬迷信思想,说神明在天上审查人的一切言行。其实,很多人都在算计钻营,不然来钱不快,根本不太可能暴富。而至于神明,人们大多都忽略了,只有在用到的时候才会“临时抱佛脚”,烧上几炷香,磕上几个头,上一些功德钱,也就算了了心愿。
倒是有句话说得比较真切,“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在商业社会,法制宽松,还真的要这样做。并不是不顾别人或集体的利益,只是自己的利益还顾不过来呢,怎么去照顾别人的利益呢?再说,照顾别人的利益会担责,会有风险,谁还会去干费力不同好的事呢?或许,应该设立帮助人的奖项,让那些见义勇为者获得应有的待遇。
时代变了,价值观也变了,但道德宣扬似乎没有改变多少,只是,人们似乎变聪明了,都开始琢磨挣钱的门路了。他们知道,说一千道一万,过好自己的日子比什么都强,也就是挣了钱才算真本事,只是说一些古训教育人,似乎并不是什么当代社会的做人之道。挣钱才是硬道理,古训早就不足为训了。
或许,现在的人们已经完全成为“戚戚于贫贱,汲汲于富贵。”的功利之徒,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古训能让人吃饱饭吗?能让人生活更好吗?当然不能,还是抛却古训,专心挣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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