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恋人分手后,本应好聚好散,但建阳一女子却分手之后又补刀,伙同现男友联手盗窃“前男友”。近日,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陈某某、倪某提起公诉。陈某某与前男友分手后,结交了新男友倪某,二人由于恋爱期间资金紧张,便打起了前男友刘某某的主意。2022年1月8日,陈某某邀请前男友刘某某一同到酒店房内喝酒,陈某某将其灌醉后,立即联系现男友倪某到酒店楼下商量如何盗取前男友手机内钱款,后陈某某返回酒店,问出刘某某的手机解锁密码及支付密码,立即转走微信钱包三千余元,并再次联系倪某让其将刘某某手机带回出租屋内。次日上午,陈某某对刘某某谎称二人手机均已被盗。后与倪某在出租屋内分四次将刘某某手机内八千余元转走,并有1万余元因转账需要人脸识别未能转走。之后,二人又将刘某某手机以1600元价格卖给范某。2022年,1月19日,被告人陈某某、倪某在南平市建阳区被抓获备案。
检察官普法:法条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智能工具为人们生产生活、交易支付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自己的财产安全埋下了隐患。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妥善保管手机、合理设置支付密码及定期更改密码,一旦发现异常,第一时间报警,尽量减少和挽回损失,最大限度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男女交往过程中,也应当保持适当的理性和审慎,切莫被“爱”所迷,让骗子有了可乘之机,落得“人财”两失。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