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讲啦

锦江政法讲堂第二期

锦江法院法官受邀授课

7月14日

区法院法官受邀

为区委政法委主办的

“锦江政法讲堂”第二期授课

讲堂上,法官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立法意义、主要内容、六大亮点以及区法院办理的黑恶案件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讲堂结束后,法官与参与讲座的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就黑恶案件办理中证据收集、性质认定、涉黑恶财产查封、扣押、冻结、处置等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下一步

区法院将以此为契机

通过业务交流与学习

不断提升刑事审判团队专业化能力

以更高水平

服务新时代刑事司法需求

普法小课堂

什么是《反有组织犯罪法》?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并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还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

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四大特征:一是组织特征,犯罪组织较稳定,人数较多(三人以上的团伙),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是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是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供稿|刑庭 林娟

编辑|刘慧心

校审|毕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