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四川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发布《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
根据通知,2022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8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8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624元/月。标准从2022年7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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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线巴中
编辑:董天元 校对:郭姝艳
责编:王兴元 审核:王 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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