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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在市级粮油生产保供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了符合象山县实际的粮油生产保供政策,以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住农业基本盘,筑牢“三农”压舱石。

据悉,紧扣市级下达的粮食目标任务,今年象山县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要达到18.16万亩和1.5245亿斤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4.04亿斤以上。然而,从前期调研看,由于农药、化肥、用工成本大幅上涨,许多粮食种植户面临亏损,种植意愿下降。

为稳定粮食生产,象山县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经营面积50亩以上且全年稻麦播种面积也为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按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早稻、连作晚稻、单季晚稻、小麦每亩250元、270元、120元、120元的补贴。各镇乡(街道)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差异化补贴政策,最高不超过每亩500元。对油菜种植规模在20亩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亩120元的补贴;对油茶连片种植规模在20亩以上的新建示范基地,经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亩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县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基地、经济作物套种旱粮示范基地,给予补助1万元/个。对使用县级育秧中心提供的叠盘暗出苗成品秧的农业生产主体和农户给予2.0元/盘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粮食收购补贴方面,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敞开收购农民生产的余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订单收购早稻、小麦、中晚稻,每50公斤价外补贴标准分别为30元、23元、15元。对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对规模种粮主体实行大户收购环节补贴,早稻、小麦、中晚稻每50公斤补贴标准分别为8元、7元、5元。

此外,象山县还加大粮油生产政策性保险补贴力度。对参加杂交水稻制种、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的政策性保险农户,给予保费补贴。(记者 张霞)

(来源: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