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码”申领应用的通告
为高效精准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预警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和质量,落实最小单元防控措施,确保我县“场所码”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场所码”申领应用事项通告如下:
一、场所码申领范围。坚持场所码“应设尽设,应扫尽扫”“一门一码,一店一码”的原则,各类场所,主要包括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宗教场所、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商超、影剧院、餐饮、酒吧、网吧、宾馆旅店、娱乐场所(含KTV、棋牌室、麻将馆、剧本杀、密室脱逃等)、服务场所(含洗浴按摩、美容美发等)、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健身场馆、公园、旅游景区、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培训机构、快递网点、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城际班车、门面店(烟酒店、水果店、小吃店、杂货店、书店、药店等)、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和单位,都必须在入口明显位置张贴“场所码”。未设置场所码的单位和经营者,请在通告之日起,2天内完成场所码的申请,并落实使用。
二、场所码申领办法。场所负责人打开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场所码申领”,选择信阳市,按照提示逐项填写场所名称、所在区域、场所类型、详细位置等信息,申领成功后点击“进口码”保存至手机相册,打印张贴至场所入口明显位置。
三、落实场所码查验。按照“逢门必设、逢进必扫、逢扫必查、逢异必报”,各类场所要指定专人值守,严格核验通行人员健康状态。凡进入场所人员必须扫场所码,对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群体,由家人亲友代申领河南省健康码纸质版,由场所管理者采取反向扫码方式扫描纸质版健康码。发现扫码结果呈黄色或红色的人员,严禁其进入场所,并立即向所属社区、街道报告,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消毒、全程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主动配合各类场所落实“场所码”扫码措施,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避免前往未设置场所码的场所消费、游玩、逗留。
五、依法处置违规行为。相关执法单位和职能部门将对场所码推广应用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对不按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场所码”扫码措施的经营场所和单位,以及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的相关单位(业户)和个人,业务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将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媒体曝光,责令其申领、张贴并正确使用场所码,待验收通过后方可营业。
3.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朋友共同参与,“码”上行动,“码”上落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潢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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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编辑:潢川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法律顾问:刘耀炳律师(河南金合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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