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14日获悉,7月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亚鹏“欠债4000万元”一案做出终审判决, 法院判决,驳回李亚鹏及其哥哥李亚炜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李亚鹏等人在丽江开发房地产项目并与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产生纠纷,双方从2015年12月开始对簿公堂,该案件经过了6次庭审程序,其中包括一次再审程序和一次重审程序。
记者了解到,该案除4000万元本金外另有上千万元的利息,债权方代理律师回应红星新闻将于近期对李亚鹏及李亚炜提起强制执行。
7月14日晚,李亚鹏在个人微博回应表示,“做为一个公民,我坚决尊重法院判决并积极努力履行。”他表示,“我并未向对方借过钱,只是在项目公司生死存亡之际个人承担了公司给对方的承诺。”
新晚报综合红星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责任编辑:马雯
审核:郭启迪
喜欢这篇文章请点一下分享吧~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