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衡水交警支队执勤交警,在市区育才街与人民路交叉口、中心街与人民路交叉口等9个路口及佩戴率较低路段,开展头盔整治提升行动。行动中,交警重点查纠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对首次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提出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开具警示告知书。

当日上午9时许,市区育才街与人民路交叉口人来车往,其中以骑电动车出行的市民居多。负责该路口执勤任务的衡水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的交警们在路口的四个方向设置执勤点,对电动自行车违反道路通行规定,重点对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纠。

约5分钟后,一位中年女子自北向南骑行来到该路口,立刻被执勤交警拦下。“同志,骑电动自行车怎么不佩戴安全头盔啊?”“我今儿出门急,忘记戴了。”交警随后按照规定,让女子扫码登录电动自行车违法处理APP进行登记,并开具了警示告知书。“同志,这次可得记牢了,要是再有下次的话,可能会被处警告或50元罚款。”在该交通路口的西北方向处,一男子逆行而来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举手示意将其拦下,带至路口西北角的安全学习点接受教育和处罚。男子表示,今后一定会按照道路通行规定出行。

上午约10时,人民路与中心街交叉口,因毗邻医院和商业区,此处行人及车流量都非常大。早高峰过后,衡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执勤交警们也没有闲着,一直在路口忙碌,认真维护交通秩序,查纠不文明交通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们的借口可谓五花八门,有的说出门急忘了带,有的人说是行程短就没佩戴,还有的人则说是因为电动自行车车筐里放的东西多,就没拿头盔,其实这部分人还是欠缺安全意识。”现场,交警们对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和教育,告诉人们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叮嘱大家莫存侥幸心理,作为交通参与者,骑乘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

据统计,行动当日,共计劝导纠正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2412例、开具警示告知书108例、处罚其他交通违法87例。“今年以来,我们持续保持路面常态化管控,积极倡导广大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进入7月份以来,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电动自行车违法处理APP也正式上线,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进入规范管理新阶段。“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大部分市民都佩戴着安全头盔、不闯红灯,能按照交通规则有序通过路口,但也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存在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现象,对于这部分人群,咱们还是会严格按照规定执法,首次口头警告、开具警示告知书。”

衡水交警提醒市民,安全从“头”做起,佩戴安全头盔是一个既文明又安全的行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一定要做到文明出行,自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

来源:衡水交警微发布

编辑: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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