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王书肖课题组在《科学通报》发表了题为“长江三角洲区域细颗粒物和臭氧对前体物减排的响应及政策启示”的文章,探讨了在长三角地区应采取分区域、分阶段、分季节的PM2.5和O3的协同调控策略。
大气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污染已成为中国当前最严峻的大气环境问题。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PM2.5和O3的共同前体物,准确量化NOx和VOCs对PM2.5和O3的非线性响应关系,是实现PM2.5和O3的协同防控、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前提。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王书肖课题组构建了长三角地区大气PM2.5和O3对其前体物排放的响应曲面模型(RSM),探究了长三角41个城市不同季节大气PM2.5和O3对NOx和VOCs减排的协同响应,提出了在长三角地区应采取分区域、分阶段、分季节的PM2.5和O3的协同调控策略。
图1 长三角区域各城市PM2.5和O3的控制区(PR小于1为VOC控制)
该研究发现 长三角地区不同城市的排放-浓度响应关系具有显著差异 :对于O3而言,冬季、春季和秋季长三角地区分别有40个、24个和34个城市处于VOC控制区,主要集中在沪锡杭、区域中部和区域北部地区,降低上海、苏州、南京等城市的O3浓度的最低平均VOCs/NOx减排比大于1;沪锡杭和区域中部地区体现了明显的VOC控制区特征,与之前其他研究一致,同时经济较为发达,污染物排放中一次颗粒物占比在长三角内较低。浙中南地区较为清洁,且体现出了较为一致的NOx控制区特征,该类地区未来的控制策略类似。而苏北、皖北地区污染物排放中一次颗粒物占比较高,且具有一定的VOC控制区特征,故归为一类;皖中南则是排放中一次颗粒物占比较高且各城市VOC控制区并不明显。上述六个区域体现了不同的污染物排放特征和控制区特征,也反映其需要采取不同的PM2.5与O3协同控制策略。
RSM模型启示我们,长三角地区的PM2.5和O3控制需要采取多地区、多污染物协同的季节加强控制政策。基于各城市污染物浓度和控制区特征,沪锡杭和区域中部是长三角地区PM2.5和O3协同控制的核心地区。一方面,该地区PM2.5浓度中等,PM2.5的进一步控制依赖于气态前体物的控制;另一方面,该地区臭氧浓度较高且处于较为强烈的VOC控制区,在减排量不足的前提下,NOx和VOCs的控制比例需要依靠VOCs/NOx减排比予以确定。同时对长三角地区PM2.5和O3的协同控制而言,在不同季节需要采取不同的控制策略。在冬季和春秋季,由于长三角地区大量城市处于VOC控制区,PM2.5和O3的协同控制依赖于VOCs的加强减排。因此,未来长三角地区的NOx和VOCs控制政策应当是在常态化减排的基础上,采取不同季节、不同时段的VOCs加强减排策略,其中VOCs的加强减排量应依据VOCs/NOx减排比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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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信息
董赵鑫, 邢佳, 丁点, 刘欣, 王书肖. 长江三角洲区域细颗粒物和臭氧对前体物减排的响应及政策启示. 科学通报, 2022, 67(18): 2079-2088, doi: 10.1360/TB-2021-0615(“阅读原文”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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