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最高检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为题,公布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据通报,2020年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约19.1万件,其中经审查提出抗诉1.2万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万件,抗诉改变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均大幅上升。

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包括4件案例,分别是李某荣等7人与李某云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某小额贷款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抗诉案,郑某安与某物业发展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案,陈某与向某贵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抗诉案。

从案由来看,本批指导性案例涉及民间借贷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类型;从监督方式看,既涉及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也包括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从履职方式看,既包含依当事人申请的监督案件,也涉及检察机关依职权主动履职的监督案件。

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答记者问时说,本批指导性案例集中体现了检察机关多元化、立体式监督格局。检察机关对于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的监督方式包括提出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

其中,对于法院生效裁判存在民诉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如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情形,检察机关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本批指导性案例中有3个案例是通过抗诉方式监督,有一个案例是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方式监督。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呈高发态势,在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中占比非常高。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用以证明交付借款或还款的借据或收条等书证往往系孤证或者存在形式、内容上的瑕疵,签约到履约的证据残缺不全,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成为监督难点。

冯小光举例,如此次发布的李某荣等7人与李某云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还款凭证不仅是孤证,而且4次鉴定意见之间存在矛盾。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鉴定意见并不直接当然成为判决依据,否则鉴定脱离审判程序,当事人无法抗辩,不仅诉权无法保障,也无法进一步查清事实。

通过监督该案件,检察机关进一步明确办理类似民间借贷案件应统筹考虑鉴定内容、鉴定程序、鉴定资质以及当事人在关键节点能否充分行使诉权等因素,并结合案件其他证据,综合判断鉴定意见是否可以采信,防止出现“以鉴代审”的情况。

冯小光表示,各级民事检察部门要在办案中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切实让人民群众从具体案件中感受到法治阳光。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编辑 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