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小区、公园、广场还是街道,设置垃圾箱的目的就是防止乱丢垃圾现象的产生,保持城市的环境卫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还是有很多人明知道垃圾箱就在眼前,还是乱丢垃圾。接下来,就随小编看一看发生在我们身边乱丢垃圾的现象吧!
哈达公园绿化带上随意丢弃的垃圾,供居民散步和休息的健身步道和凉亭处杂草丛生。
图为双拥广场,台阶上随意丢弃的垃圾和飘落的树叶。
人民广场绿化带内及周围随意丢弃的垃圾和烟头。
人民广场英雄纪念碑台阶上随意丢弃的饮品瓶。
人民广场新天地商场门口旁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
人民广场北侧的垃圾桶,垃圾未投放在垃圾桶内。
富康小区商业楼门前的台阶上,随意丢弃的纸壳。
图为诺恩吉雅养老中心西侧,丢弃在树旁的生活垃圾。
紧邻客运站东侧道路上的天天鲜超市门口及周围,有较多垃圾。道路下水道周边有丢弃的垃圾和污水。
图为芳草园小区对面的平房区,破碎的玻璃垃圾。
目前,我旗文明城创建验收在即,环境卫生是验收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代表的不仅是一个城市的精神风貌,更体现了一个城市优秀的人文素养。“垃圾不入箱”看似小事,考验的却是一个人的素质和修养,折射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爱护公共环境,保持公共卫生,该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分别规定:(一)不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垃圾,及时清理废弃的杂物;(三)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时合理避开他人,不乱扔烟头;
因此,我们可否这样做?
像图中的老奶奶一样,随手捡起地上的垃圾。
像图中的孩子一样,将垃圾扔进桶内。
我们也发出倡议:爱护环境,文明从点滴做起,摒弃随手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丢杂物等不文明行为,自觉养成保护环境卫生的好习惯,让我旗以最好的形象迎接自治区文明城市验收。
编辑:科尔沁
初审:李子阳 轩玉燕
审核:王爱国
终审:闫春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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