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长治市的胡阿姨最近烦恼的很,她的孙子乐乐今年已经6岁了,马上到了上小学的年龄,女儿却仍没有接走外孙,难道女儿不要自己儿子了吗?

根据乐乐所在幼儿园的老师讲,从来没有听乐乐提过他的爸爸妈妈,他甚至都没有爸爸妈妈的概念,大家都很奇怪,乐乐的父母去哪儿了?

为了搞清楚乐乐母亲小静的真实想法,胡阿姨带着电台情感调解员找到了小静,小静说法与母亲大相径庭,她说,不是我不肯接,而是母亲不让我接。

小静对一旁的母亲说,如果你让我接走乐乐,我现在就接。听到女儿的话,胡阿姨反而犹豫了,看来是胡阿姨对调解员撒了谎,她是真不想送走外孙。

6年前,小静怀了第三胎,那时候她与丈夫都住在公婆家,且已有了一儿一女,丈夫觉得养三个孩子压力太大,所以坚决不同意要。小静那时的身体条件又逼着她要,她没有办法,就回了娘家,生下乐乐后就将乐乐托付给母亲,自己回了婆家。

6年里,小静丈夫和婆家人从没有看望过乐乐,所以乐乐也对父母没什么概念。

6年里,胡阿姨养外孙越养越亲,养到现在,外孙就是她的心头肉,不想归还给女儿了,她冒出来一个大胆的想法:让乐乐给自己儿子养老。

原来,胡阿姨还有个儿子,也就是小静的哥哥,至今已经35岁了,仍然未婚,因为小静哥哥的精神有问题。

胡阿姨一直愁儿子的养老问题,她想,如果将来让乐乐给他大舅养老,岂不是两全其美?于是胡阿姨就将这个想法告诉了女儿,小静那时正与丈夫因为第三胎问题生气,她听母亲这个建议后,没犹豫就同意了,打那以后,她再也没探望过儿子,更没出过一分钱抚养费,仿佛甩掉了一个累赘。

乐乐三岁时,上幼儿园需要户口,胡阿姨就将乐乐户口上在了自家,连姓都给改成了自家姓,虽然胡阿姨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可现实问题终归需要面对。

胡阿姨全家都是低保户,老伴儿和儿子因为身体原因都没有劳动能力,而她自己也年岁很大了,乐乐上幼儿园每年交的几千元都是全家省吃俭用省出来的,如今马上就要上大学了,她哪还有钱继续支撑乐乐教育呢?

到了这一步,胡阿姨才发现如今养个孩子远非当年她养孩子那么简单,可她又不甘心把乐乐送回父母身边,于是她找到女儿,只商量费用问题,她的意思很明显,孩子仍然属于姥姥家,但学杂费需亲生母亲出。

小静也不傻,当初你执意要把孩子留在身边,如今养不起了,想让亲生闺女给你当提款机?也行,你得把孩子还回来。

母女俩于是进入拉锯扯锯的状态,小静肯掏钱养孩子的前提就是归还乐乐,而胡阿姨则只想着让女儿掏钱。

小静要回孩子也就是嘴上说说,如果真的亲自抚养乐乐,她也面临两个难题,一是自己精力和能力有限,要回乐乐必须经过丈夫和婆家人这关,能否过关?二是乐乐长期和姥姥生活,对她根本就没有感情,养不熟怎么办?

小静考虑的问题的确是问题,放假时候,胡阿姨曾想把乐乐送到小静身边生活几天,可乐乐根本就不去,他从心里排斥“陌生人”,在他的概念里,爸爸妈妈就是一个称呼,姥姥姥爷才是家人。

而且,小静对母亲只把自己当冤大头的行为,更是满心反感。

小静思来想去,多方考虑,还是没有答应母亲的要求,拂袖而去。她对母亲心里有气,根本没考虑母亲帮她养了6年儿子的辛苦。

胡阿姨见女儿这条路劝不通,又琢磨给乐乐上个低保,以解决学费的问题,当地民政所工作人员告诉她,乐乐父母健在,抚养权归属于父母,孩子没上低保的资格。

胡阿姨没有办法,只能再找女儿商量,小静见到母亲后直接提出,孩子仍然归母亲养,自己每个月会给乐乐500元生活费,这是和丈夫商量过的。

调解员联系上小静丈夫,小静丈夫正在外地打工,他承认妻子的决定是自己点过头的,但他拒绝了调解员让他“常回家看看孩子的”建议,除非岳母对孩子放手,不要总抱着小心思算来算去。

看来乐乐父亲也了解胡阿姨的心思,在调解员的劝说下,他同意常去探望乐乐,尽量建立感情,并且好好研究孩子户口问题。

既然小静和丈夫都做出了承诺,只看胡阿姨肯不肯放手孩子了,胡阿姨思来想去,答应会常带着乐乐去看望女儿女婿,至于孩子归属谁家,慢慢商量吧。

不要怪孩子对父母没感情,是父母对孩子没感情在先,造成孩子冷漠的根源肯定在父母啊。

从一开始,小静和丈夫就没打算要乐乐,乐乐纯属意外,而小静坚持生下乐乐,是因为身体已经不允许她不要了。

我觉得,不管你打不打算要孩子,只要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父母就该负担起抚养责任,再苦再累,都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只负责生不负责养,当初在想什么?

孩子就像一张白纸,你往纸上描什么他就是什么,谁伴着他天天长大他当谁的宝贝,如果缺失这个成长过程,哪怕是亲生父母,在孩子眼里也一样是陌生人。

虽然小静在生乐乐的过程中有苦衷,但她从头到尾,也没有表现出一个母亲应该有的样子,在她的身上看不到对待亲生儿子的亲情,只能看到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所以母亲不把孩子还给她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试想一个对儿子没有感情的母亲,谁敢放心把孩子交到她的手上呢?

至于小静的丈夫毫无存在感,他根本没打算当乐乐爸爸,乐乐连他面都没见过,这种爸爸有没有无所谓。

至于胡阿姨也不懂养育孩子的真能内涵,养育孩子的意义在于赋予他一个完整的生命,而不是把他当作实现某些目的的工具。

胡阿姨之所以留下乐乐,在于她藏有私心,她想让乐乐将来为自己有病在身的儿子养老,这种想法没有错,可你考虑过乐乐的感受吗?经过他的同意了吗?

胡阿姨养育孩子的观念,仍旧停留在她的年代,那就是养儿防老,简简单单把孩子拉扯大后,让孩子替自己实现未竟的愿望,可当她真正养育乐乐后,才发现养育孩子的成本和她年轻时,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现在养孩子提倡的是优生优育,其中优育的难度远远大于优生,毕竟优生拼健康和基因就可以,而优育必须舍得投入。

显然,现在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已经远远超过了胡阿姨的想象和承受,她发现再像养育自己儿女那样养育外孙,只能让外孙在低质的教育环境中长成家里的一张嘴。

胡阿姨急了,想让女儿来分担压力,可是这种把外孙当作养老备用工具的做法真的好吗?乐乐将来是有血有肉的人,凭啥被姥姥规划人生呢?

从胡阿姨和女儿围绕养育乐乐的矛盾中可以看出,决定双方取舍的还是养育成本问题,但凡有一家经济状况允许,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乐乐当初为何要被妈妈寄养在姥姥家,因为爸爸不想要他,为啥不想要他?因为小静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夫妻俩的负担已经很重了。

从小静住着简陋的出租房,和她丈夫在外地打工的事实可以推测,她的家庭条件并不好,这样还养了两个孩子,可以用勉为其难来形容了。如果小静真的嫁给有钱人家,别说她不会住这种出租房,更不会把孩子寄养在母亲家吧?

同理,既然胡阿姨这么喜欢乐乐,把乐乐当作自家孩子养,她又何必支撑不下去?又何必动摇了坚持养下去的信念?还是因为经济条件,她全家的低保费,只够让乐乐上幼儿园,一到了小学之后,就勉为其难了,即便全家不吃不喝,又能支撑几年呢?

双方看似让对方承担养育责任,实则为了让对方多替自己分担经济压力,小静婆家对乐乐的冷漠,实质上是养不起,而胡阿姨让女儿承担责任,也是因为养不起。

结语:

不管母女之间怎么拉锯扯锯,都应该围绕一个原则,就是如何把乐乐顺利养大,并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更好的教育。

在这个过程中,乐乐爸爸的态度至关重要,毕竟小静在家庭内还无法完全做主,只有乐乐爸爸真正负起责任,事情才能有转机,显然每月500元的抚养费少了点儿。

要想让乐乐将来上学不掉队,不管是乐乐父母还是姥姥,谁都不能推卸责任,因为乐乐对谁来说都是亲人,不是寄人篱下的别人家孩子。

相比较教育负担,更沉重的是亲情的建立,把乐乐教育成一个心怀温暖且具备共情能力的孩子,必须与父母重新建立亲情,这对乐乐父母是一个挑战。

毕竟,对任何父母来说,孩子不是路人更不是仇人,你们是要相互陪伴一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