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了,但不知道孩子父亲是谁”,河北石家庄,发生了一件令人十分震惊的事情。某高校,一名大二女生在宿舍产下一名婴儿,惊慌失措之下,自己剪短脐带,将婴儿放入编织袋中,并多次尝试将婴儿塞进便池。奈何便池口太小,婴儿塞不进去。该女生怕被人发现,索性将婴儿扔在一旁,自己迅速离开。很快,有人发现婴儿并拨打120抢救,但最终婴儿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学校立刻通知该女生家长,将该女生接回家。有同学称,该女生曾在网上发过帖子求助网友:“我是某学院大二女生,现在怀孕了,不知道孩子父亲是谁,关键我对象还不知道这件事,我害怕他知道这件事就不要我了,现在没多少钱打胎,请问哪里打胎便宜啊?”

太残忍了!真的是“无知者无畏”吗?这可是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啊?因为没钱打胎、因为担心被男友甩掉,因为顾及自己脸面、竟然扼杀自己的亲生骨肉?
孩子出生后就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即使是亲生父母也没有权利让他离开这个世界。而该女生却选择将刚出生的婴儿装入编织袋,企图塞入便池,最终导致婴儿不幸离世。而该女生也终将为自己的无知付出惨重代价。

从法律层面来看,该女生已经涉嫌犯罪。但是涉嫌遗弃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呢?
遗弃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存在很大区别。就主观而言,遗弃罪的行为人对被害人的生命、身体的危险持放任态度,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则是希望被害人死亡。
就本案来看,该女生将婴儿用编织袋包裹,多次尝试塞进便池,尝试无果后随意丢弃在厕所。其本意是希望婴儿死亡,若婴儿被塞进便池中,死亡机率极高,且极有可能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但因婴儿塞不进去只好丢弃在一旁,这种行为已经不单是遗弃的行为,而是涉嫌故意杀人罪。因此,本案定性为故意杀人罪更为合适。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可处3-10年有期徒刑。本案中,该女生是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一般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
本案中该女生因无知酿成大错,如果遭遇未婚怀孕到底该怎么办呢?
虽然怀孕是两个人的事情,但女性有生育自主权。如果选择终止妊娠,可以跟男方共同承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如果无法得知孩子亲生父亲是谁,建议向父母或者朋友寻求帮助,千万不要为顾及一时脸面,而自己解决。
如果选择将孩子生下来,由于两人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孩子属于非婚生子。但婚生子与非婚生子具有同等权利。如果孩子跟随女方生活,可由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跟随男方生活,由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无力抚养,可以将孩子送养,而非遗弃。每个孩子都是天使,如果没有做好做父母的准备,就不要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上。
大二女生,有男友,但不知道孩子是谁的?这信息量真够大的,现在某些大学女生这么开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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