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一诺 实习生 黄芷幽

近年来,老式小区的高楼层与低楼层之间因加装电梯产生利益冲突以致造成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近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法院”)调解了一起由加装电梯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原被告本是多年友好相处的好邻居,却因加装电梯一事出现嫌隙,被告多次阻挠电梯的安装,原告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庭。

“为了加装电梯的事,我跑了快两年了,其中一些业主反反复复变意见,跑了各种审批手续,现在好不容易拿到备案登记,一楼的邻居就是阻挠不让安!”高楼层的白先生表示。

被告的低楼层邻居则表示,电梯建成,高层楼房可能会升值,低楼层的房子出现贬值状态,此外,电梯安在家门口,对低楼层住户来说,采光、通风、隔音条件都受影响,“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身体健康肯定会受到损害!”

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坚持自身观点,丝毫不退让,为阻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该案的市中法院民二庭法官蒋名蕾决定先开庭,让各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把各自的意见表达出来,再根据庭审情况看看能否再行调解。

庭审过程中,原告通过举证,详细列明了加装电梯的整个民主决策过程,包括材料申报、意见征询、结果公示、登记备案等,可以看出本案中加装电梯已经得到了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符合相关规定,依法可以加装电梯。被告认为加装电梯的行为损害其相邻权和健康权,但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庭审后,蒋名蕾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了解加装电梯对低楼层住户的影响,劝说邻里之间应当互相理解,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高楼层用户共同给予被告一定补偿,被告承诺不再阻挠施工并积极配合,多年的好邻居又重新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