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单位和个人开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的生产经营活动;经兽医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等条件批准后,发给的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凭证。有注册备案的许可证号。

那么要如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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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2.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3.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4.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5.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6.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

4、管理制度文本

5、人员情况

6、营业执照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本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审批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3.核对每份材料是否涵盖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办理结果: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受理;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

二、审查

办理人:审批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

办理结果:

提出初审意见,转入决定环节。

三、决定

办理人:审批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复核初审意见。

办理结果:

1.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许可。

2.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许可。

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厅04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