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需要浪漫,更需要激情,美国耶鲁大学社会心理学家,罗伯特·斯坦伯格曾提出一个著名的爱情观。他认为真正的爱情是一个铁三角,需要由“激情”、“亲密”和“承诺”构成。

很多人的爱情有“亲密”也有“承诺”,但却缺少了“激情”。因此当新鲜感退却后,没有激情的双方,必不可免地走向了分手。这导致许多人,在恋爱甚至结婚后仍然追求刺激,甚至不惜通过一些特殊场景和方式来达到。

比如在车内发生关系,就是很多人追求刺激的方法。但要知道的是,封闭的车内空姐非常危险,特别是炎炎夏日开着空调的车内,稍有不慎就会一氧化碳中毒。

2013年,湖南就有一名男子,和情妇在车内偷欢。为了避暑,将车停在地下车库,还打开了空调冷气。结果两人一氧化碳中毒,双双裸死在车中,临死时衣服都来不及穿。不仅丧了命,连最后的颜面都没能保住。

2013年7月30日,湖南某小区业主发出的一个消息,让所有人半夜失去睡意。“我们小区有一对男女,双双裸死在车里!”等到记者接到消息赶到事发现场时,殡仪馆的车早已停在车库门口,一名年过四十的女性晕厥在地。

从周围邻居的口中得知,昏死过去的女性正是死者的妻子,但耐人寻味的是,和死者一起死在车内的女性另有其人,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裸死在车中?

原来这件事还要从7月28日晚上开始说起,有目击者称28日当晚,他曾看到死者杨先生将车停入车库,只不过当时杨先生只有一个人。随后就是30日中午12点,有人听到了撬车门的声音,一开始还以为是有小偷,但仔细一看,发现是死者的妻子在撬门。

7月28日晚上到7月30日中午,杨先生失踪了整整一天半,妻子找不到人心急如焚。再给杨先生打电话时,妻子突然听到了手机铃声从地下车库传出来。走近一看发现杨先生和一名女子躺在车内,妻子立刻撬开车门。

可惜的是,车门被撬开后,妻子发现杨先生早已停止了呼吸。警方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将地下车库暂时封存,又对车内的两具尸体进行检查。尸体表面没有伤痕,基本排除他杀的可能,也就是说这是一桩意外。

当民警将两句尸体抬出车内时,尸体呈现“V”字型的僵硬状态,法医检查后确定,杨先生和另一名女性死于29日凌晨。至于死亡原因,很有可能是一氧化碳中毒。众所周知,怠速未熄火状态下开空调,很容易酿成悲剧。

当发动机开启时,汽油会进行燃烧,需要氧气的参与。因此会大量消耗空气中的氧气。即使在室外都有可能造成窒息死亡,更何况在密封的地下车库。当附近氧气不足时,汽车会排放大量的一氧化碳废气,时间一长就会导致车内人员中毒死亡。

虽然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杨先生和女子是一氧化碳中毒,但排除了其他可能后,只有这个 原因的可能性最大。至于杨先生为什么会和妻子之外的女性在车内脱光了衣服,或许和他的家庭密切相关。

据悉杨先生和妻子的感情虽然不错,但生活却非常平淡。杨先生生活压力小,工资高,平时就喜欢追求刺激。但妻子无法满足杨先生的要求,因此他便找了一个情妇,经常与情夫偷欢。死亡女性年龄在30岁左右,也是小区内的住户。

可能杨先生和情妇怎么也没想到,他们会以这么荒唐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连最后的一点体面都没能留下。在杨先生死后,妻子能够悲痛到晕厥,足见妻子深爱着杨先生,甚至对杨先生出轨的事都没那么介意。如果杨先生能够真正体会妻子的爱,或许这桩悲剧就不会发生。

生活中追求刺激无可厚非,但杨先生确实基于背叛爱情和婚姻这个基础,因此他的行为构成了违法。我国《民法典》婚姻法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杨先生虽然没有与人同居,也不构成重婚,但他出轨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律要求。

如果杨先生并没有意外死亡,而是被妻子当场捉奸。妻子完全可以借机提出离婚,并上诉至法庭要求杨先生赔偿损失。《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调解无效后,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杨先生如果可以忠于婚姻忠于家庭,就不会酿成悲剧。如果他在车里偷欢时注意安全措施,就不会导致两人丧命。无论从家庭婚姻还是安全防范的角度来看,杨先生都应该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