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台北教育大学专任教授黄天一(原名黄聪亮)借调担任私立南荣科技大学校长时,被控贩售假学历、护航买假学位的讲师升等为助理教授,获利高达3500多万元新台币(约789.69万元人民币),当局一审被依贪渎等罪重判13年、另外得易科罚金部份判刑2年,事发后,黄天一也被北市教大以违反“教师法”且情节重大为由解聘,他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认为解聘处分于法有据,判黄天一败诉确定。
检方调查,现年61岁的黄天一原本是“国立”台北教育大学专任教授,2012年起借调到私立南荣科技大学担任校长。
2014年起,黄天一与担任办公室主任的妻子吴洛瑜利用南荣科大能自行办理聘任讲师、升等,夫妻有审查权限及圈选外审委员名单权限,向民众诈称「无须上课、撰写论文,可取得教育部认证、哥斯大黎加英棓尔大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或外国金融、美容证照」牟利,其中每张假学士学位证书10万、硕士40万元、博士70万元,证照每张2万元。
黄天一另涉嫌诓称可提供假造的国外期刊论文作为「著作升等」审查,黄天一夫妻接着在校内教师送审升等时护航,使买假学位的5名讲师顺利升等为助理教授,取得不法获利201万元;检调统计,黄天一夫妇等人涉贩售假学位等相关不法获利高达3500多万元。案发后,检方将黄天一声请羁押并起诉,黄也辞去校长职务。
台南“地院”依贪渎等罪,判黄天一13年徒刑,另外得易科罚金部份判刑2年,妻子吴洛瑜3年徒刑,全案已上诉台南“高分院”审理。
行政惩处方面,“国立”台北教育大学接获当局检方对黄天一的起诉书和台南“地院”的判决书后,召开教师评审委员会调查,依据起诉书中的犯罪调查及黄天一的自白,认定黄天一违反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定办法、大学办理国外学历采认办法、教师法等规定,且重创学术伦理、教师升等制度,且情节重大,将黄天一解聘。
黄天一不服,打行政诉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驳回,上诉后,获“最高行政法院”废弃发回“北高行”更一审审理。
黄天一主张,依教师法规定,教师被检察官提起公诉时,皆必须被法院判刑确定后,才能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续聘,此案目前尚在法院审理中,应采无罪推定原则,且“台南地检署”诉书与事实不符,应撤销解聘处分。
“北高行”更一审认定,教师法第14条等规定指出,若教师行为违反相关“法令”,且经有关机关查证属实,且“情节重大”,或“经一审判决有罪”,得不必经由系、院级教评会审议而直接由教评会审议,此案经“国立”台北教育大学教评会调查认定黄天一确有贩卖假学位、伪造学位证书等犯行以获取不法利益情事,且经检方起诉、一审法院判刑,已影响校誉,且情节重大,足认其学术道德标准低落,校方解聘处分于法有据。
黄不服上诉,遭“最高行政院”驳回确定。
据介绍,位于我国台湾台北市大安区的“国立”台北教育大学是一所专门培育小学师资的教育大学。前身为“省立台北师专”,于2005年改为现名,留有师范院校的传统特色,现已转型为一般大学。
来源:自由时报、苹果即时、台北教育大学官网 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