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南都记者从汕尾市海丰县公安局获悉,7月19日,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利用抖音辱骂民警的治安违法案件,43岁的林某群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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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晚,海丰公安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名网友通过抖音发布视频、言论谩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陶河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调查锁定信息发布者为林某群,并于18日晚将其传唤至陶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7月15日下午,林某群穿凉拖驾驶小车途经陶河镇129县道(陶塘路段)时,被正在该路段进行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执法的陶河派出所查获,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林某群作出扣3分并处罚金100元的处罚。
事后,林某群因对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心生不满,为发泄情绪,7月17日晚,林某群将处罚决定书拍摄制成视频,并附上谩骂民警的文字,上传至抖音平台供网友分享、转发。
经审讯,林某群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林某群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韦娟明 通讯员 汕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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