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农行江西省分行因存在11项违法行为,被罚款446.5万元

具体来看,农行江西省分行违法行为包括:

1

实际承担的义务低于在营销宣传活动中通过广告、资料或者说明等形式对金融消费者所承诺的标准;

2

未经金融消费者明示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金融信息;

3

未明示收集、使用消费者金融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4

漏报投诉数据;

5

未按规定及时对可疑交易账户采取管控措施;

6

现金从业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

7

发现假币而不收缴;

8

未按规定收缴假币;

9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10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11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除罚款外,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还对农行江西省分行处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6055元。

与此同时,11名相关责任人也被点名。其中,包括时任农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时任农行江西省分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时任农行江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等人,因对相应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分别处以1万—5万元不等的罚款。详情如下: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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