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由该局起草制定的《榆林市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市政府办印发,并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聚焦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目标,坚持“谁保护、谁受益”原则,明确每年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政府予以资金奖励,用于激励耕地保护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法》明确了耕地保护评价内容、激励指标、奖励金额、激励资金用途以及具体实施流程和责任单位等,为耕地保护激励工作的具体开展提供了指导。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对各县市区耕地保护工作认真开展考核,确保《办法》真正落地落实,为高质量推动榆林市耕地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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