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关于2021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疗机构结果公示的通知》,新增71家医院评审通过五级,11家医院评审通过六级。

7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关于2021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疗机构结果公示的通知》。

《通知》公示了2021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院通过名单,全国共有71家医疗机构在2021年通过了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五级及以上评审,其中,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北京天坛医院等11家医疗机构通过六级评审。公示期截至2022年7月28日。

《通知》原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关于2021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高级别医疗机构结果公示的通知

国卫医研函〔2022〕7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规程》中的程序要求,现将2021年度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五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拟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7月28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工作时间与我所联系。联系电话:010-81138605,81138609。

附件

1.2021年度参加评价通过五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新增)名单

2.2021年度参加评价通过五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既往已通过)名单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
2022年7月20日

信息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官网

信息采集:卫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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