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联文,男,195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记者,研究生学历。1978年参加工作,历任辽宁电视台新闻部记者、新闻部主任、新闻中心总监、副台长、常务副台长、台长兼总编辑等职。2009年出任辽宁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2012年4月退休。
1952年5月出生的史联文,从辽宁电视台新闻部记者干起,历任新闻部主任、副台长,2009年出任辽宁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辽宁广播电视台台长,2012年4月退休。
权力越大,伴随而来的风险也越大。史联文手中掌管着3000余人的干部队伍和几十亿的流动资金,却没有认识到这些权力的背后隐藏着风险。临近退休年龄,史联文想方设法为自己找“后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经纪委查实,1999年至2012年,史联文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人民币1140.45万元、港币20万元、美元5万元、金条三根300克(价值人民币10.18万元)、江诗丹顿手表1块、鸡血石1块,挪用公款550万元。史联文利用电视剧的订购决定权收受制作人、发行人贿赂人民币571万元,港币20万元;利用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的决定权,收受广告公司经理贿赂295万元;利用人事录用决定权,收受请托人贿赂54万元;利用干部任免权,收受下属人员贿赂420万元。
作为电视台的“一把手”,史联文本该谨慎用权,认真把握,可他却大事小情“一把抓”,决策拍板“一言堂”,财政花钱“一支笔”,选人用人“一句话”,把单位当成自己的专属领地,进行权力“垄断”,用公权力谋取私利。
史联文利用电视剧的订购决定权收受制作人、发行人贿赂人民币571万元,港币20万元;利用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的决定权,收受广告公司经理贿赂295万元;利用人事录用决定权,收受请托人贿赂54万元;利用干部任免权,收受下属人员贿赂420万元。
2008年,沈阳一家广告公司在史联文的“帮助”下,获得了电视台广告经营,在其经营的广告业务中,获得了巨大经济利益。为了回报史联文,该公司从2008年至2010年间,分10次共计给他送上了270万元。
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崔军,是史联文的“心腹”、爱徒和得力干将。他从辽宁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一名普通的摄像员,成长为记者、新闻中心综合部副主任、对外新闻部主任直至主管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每一步提升都离不开史联文的“呵护”。为了感谢史联文的一路关照,崔军从2007年底至2012年10月,先后6次送给史联文人民币221万元。
2008年,在史联文的“关照”下,一家公司将自制的电影推销到辽宁电视台播放,为了表示感谢,公司经理白某送给史联文一张银行卡,此后,陆续往卡里汇钱430万元。节目购销中心推荐一部电视剧,虽然审片组大多数同志审看后提出不同意见,但在史联文的“授意”下,中心仍然以每集60万元购买,总计2041.01万元。
有一次,在没有听取审查小组意见的情况下,节目购销中心花费4128万元购置了5部电视剧。其中一部古装剧还因为收视不达标等原因,在电视台仅播出3集就停播了。此外,辽宁广播电视台还以首轮黄金档每集35万元购买了一部电视剧,而该剧同时期出售给其它卫视的价格仅为每集2万元。在广告经营方面,辽宁广播电视台有严格规范。然而在史联文面前,这些制度却沦为一纸空文,根本不按程序制度执行。个别广告合同约定金额与实际缴纳金额一年竟相差千万元以上,仅2011年辽宁广播电视台就少收广告费12823.87万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2014年7月21日,史联文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7年12月21日,辽宁高院发布公告,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而获无期徒刑的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被抚顺第一监狱提请减为有期徒刑22年。(编辑:李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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