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我同意初审意见!拟立案的3件提案选题准、分析深、建议具体,希望会议通过后尽快向相关部门交办。”7月20日,在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的平时提案审查会议上,郭燕委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据了解,这是市政协提案委在7月18日政协怀化市六届二次常务委员会通过《政协怀化市委员会平时提案工作办法(试行)》后召开的第一次平时提案审查会。此次会议对1至6月的8件平时提案进行了审查,最终形成了立案3件、转信处理2件、转作社情民意处理2件、撤案1件的审查意见。

据政协怀化市提案委员会负责同志介绍,《政协怀化市委员会平时提案工作办法(试行)》从机制上对平时提案的定义、提交、审查、立案、交办、办理时限、督办、评价结果运用、生效时间等多个方面工作作进一步规范,有效避免了一些涉及群众“急、难、愁、盼”的平时提案因审查、交办等程序性事项的缺失而导致的交办不及时,错过部门最佳办理时机等问题,更有利于委员们经常性开展提案履职活动。据了解,该办法已获得通过并公布试行。

(易延凤 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