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时事新闻网栏目副主任张添强 通讯员王金海)

为深入学习贯彻国家法治建设要求,营造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建家庭文明的良好氛围,在大连市西岗区文明办、西岗区司法局的组织下,7月21日晚上,大连市西岗区司法局副局长刘双,辽宁好人、法治副校长王金海律师,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女工委主任刘春莹律师在大连市第一中学会议室,通过网络直播形式,线上为已经放假的学生及学生家长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有2500余名学生及学生家长通过线上参与学习。

三位主讲人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围绕家庭教育的责任进行解读,对家庭教育的定义,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家庭教育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暑假期间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三位主讲人还与家长们分享了几个真实案例,一名接孩子放学的家长经常横穿马路,还告诉女儿这样做虽然违反交通规则,但节省时间,后来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相撞,不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还导致女儿致残的严重后果;还有一个学生的父母关系不好,每天各自上网玩游戏,放任孩子的管理教育,导致孩子也迷恋起网络游戏,学习成绩下降。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不守规则、不讲诚信,潜移默化会影响孩子,不利于孩子树立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三位主讲人呼吁家长们在暑假期间放下手机,多用一点时间陪伴孩子,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大连市第一中学校长田巨坤说,感谢大连市西岗区文明办、西岗区司法局组织的这次《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宣讲,让学生家长深刻领会家庭教育的内容、方法、原则,理清学生家长是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下一步,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教学计划,定期组织学生家长进行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形成家长知晓家庭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参与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的联合模式发挥效能,营造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