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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来源 甘肃交通广播(记者 周伟妮)

2022年7月19日,甘南州玛曲县新增3例阳性感染者(轻型),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场所已全面消毒。现将新增阳性感染者(轻型)人员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主要行程轨迹

阳性感染者(轻型)舒某某活动轨迹:

7月11日18:00左右到过合作市永丰家园2楼安多牧场餐厅;21:00左右到过合作市西路公安局家属楼附近;21:50左右到过夏河县民航大酒店门口;23:00左右到过合作市永丰家园2楼安多牧场餐厅;23:30左右驾车(甘A·***23)返回玛曲县

7月12日2:00左右到过玛曲县雅玛苑小区;18:00左右到过玛曲县尕玛路卓格岭地酒店;21:00左右到过玛曲县雅玛苑小区。

阳性感染者(轻型)普某某活动轨迹:

7月14日9:00左右到过欧拉秀玛乡布若村26号;18:00左右到过欧拉秀玛乡伊兰饭店;19:00左右到过欧拉秀玛乡布若村26号。

7月15日8:30左右到过欧拉秀玛乡布若村6号;11:00左右到过欧拉秀玛乡布若村26号;18:30左右到过欧拉秀玛乡文化广场;

7月16日7:30左右到过欧拉秀玛乡文化广场;16:00左右到过欧拉秀玛乡布若村26号;17:00左右到过欧拉秀玛乡文化广场;18:00左右到过欧拉秀玛乡布若村26号。

阳性感染者(轻型)石某某活动轨迹:

7月14日12:40到过玛曲县广场苑小区2号楼;13:00左右到过玛曲县格萨尔西街老马超市;13:30到过尼玛镇尼玛社区格萨尔西街33号;15:30左右到过尼玛镇尼玛社区格萨尔西街33号;16:14左右到过玛曲县尼玛镇广场苑小区2号楼;16:37左右到过玛曲县尼玛镇格萨尔广场;17:10左右到过尼玛镇尼玛社区格萨尔西街33号;20:49到过玛曲县尼玛镇塞迪路40号;23:00左右到过尼玛镇尼玛社区格萨尔西街33号;23:30左右到过玛曲县广场苑小区2号楼。

7月15日7:00到过尼玛镇尼玛社区格萨尔西街33号,随后前往尼玛镇塞迪路40号;7:57到过尼玛镇尼玛社区格萨尔西街33号;14:00左右到过尼玛镇塞迪路40号;15:50左右到过尼玛镇尼玛社区格萨尔西街33号;16:30左右到过玛曲县尼玛镇南起嘉曲路与忠干路十字路口,北至古拉路与忠干路十字路口段;22:03左右到过尼玛镇尼玛社区格萨尔西街33号;23:00左右返回玛曲县广场苑小区。

7月16日8:30左右到过玛曲县尼玛镇尼玛社区格萨尔西街33号;14:00左右到过玛曲县尼玛镇塞迪路40号。

7月17日6:22左右到过玛曲县尼玛社区格萨尔西街33号。

7月18日18:30左右到过玛曲县尼玛镇尼玛社区格萨尔西街33号。

7月19日8:10左右到过玛曲县尼玛镇尼玛社区格萨尔西街33号。

请与公布的阳性感染者个案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科学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玛曲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