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21日,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召开了两场“经济责任审计准则和指南在审计实务中运用情况”专题座谈会,分别邀请11家企业金融机构和1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审机构代表参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长鲍国明、副会长兼秘书长沈立强、副秘书长刘智伊出席会议,审计署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司二处处长朱江、三处副处长张玉竹应邀到会指导。会议由沈立强主持。

座谈会上,沈立强首先代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对参会代表和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监督工作,特别是对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2019年7月中办国办修订出台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遵循两办新规,及时修订发布了《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第3204号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指南》),召开此次座谈会,就是希望大家畅所欲言,充分交流运用《准则》《指南》中的经验做法和遇到的困难问题,并对进一步完善《准则》和《指南》,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在19日的座谈会上,11家企业金融机构的代表分享了各自在学习运用《准则》《指南》,大力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主要亮点如下: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赵晓红:中国五矿内部审计机构落实《准则》和《指南》中“加强计划统筹”的要求,集团总部将相关二级单位经责审计计划统一纳入总部审计计划中,由总部和二级单位审计机构组成联合审计组共同实施开展,实现一审多果、一审多用。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审计监事部总经理刘正昶:中国铁建作为国资委八家总审计师试点单位之一,依据先进先行、覆盖主业、聚焦风险、突出绩效的总体思路,严格总审计师报批机制,全系统总审计师增加至70位,其中所属1家二级单位总审计师为集团副总经理职级,31家三级单位总审计师为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职级,从而强化了对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在内的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部门总师、副主任栾韬:中核集团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为切入点,提高任中审计比例,分层分级制订经济责任审计轮审计划,确保所属境内外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2021年组织全系统实施任中审计数量较2020年增长了73%。同时,积极试行“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告知”程序,建立“任中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及时揭示问题、整改问题。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审计局副局长王丰:工商银行深刻认识经济责任审计形势要求和履职短板,结合场景找痛点,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过警示教育复盘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实现“从人到事、以事找人”的转变,聚焦监督职责全面发力,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动真碰硬,补齐治理能力短板。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吕红兵:中国石化在经责审计工作中抓住关键环节,做深做透审前调查、加强审计过程把控、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和集体审议机制的重要性,提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计精准度,压缩现场审计时间,使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由“橄榄型”向“哑铃型”转变。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审计监管部副主任史厚云:国家电网自2020年开始探索应用“三项清单”,协助审计组聚焦经济责任,找准经责审计切入点和着眼点,帮助梳理行权链条,为客观做出责任界定提出依据。从五个维度完善领导人员履职情况测评问卷,通过创新技术手段实现数字化线上测评,将测评结果综合分析作为全面评价履职情况的重要参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内审部副总经理曹迎春:中国移动创新构建领导人员履职情况“经济画像”评价体系,对领导人员任期基本经营业绩、可持续发展重点战略能力建设及合规经营尽职履责关键风险管控等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画像,更丰富、立体、直观地为领导人员管理监督提供参考。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徐龙民:国机集团强调任中审计,梳理各二级企业现任领导班子任期、上次被审计领导人员及审计期间,编制经责审计三年滚动规划。在审计项目计划制订方面由审计部主导,与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商议,统筹干部管理需要与审计资源供应之间的关系,避免项目数量大小年现象,审计质量也得以保证。

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刘慧博:大家保险坚持审计评价标准“求同存异”原则,除对所有高管均评价与其职责相关的KPI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保持评价标准一致性的“求同”外,对于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总精算师等专业高管的审计,还依据专业监管制度要求对其履行专业职责情况进行“存异”的审计评价,赋予评价标准特殊性。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李章:首创集团依照《准则》规范有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于2021年11月制定实施《内部审计体制改革方案》及配套《委派总审计师管理办法》,建设党委领导、董事会直管、统派结合、纵向贯穿的大审计中心,这是首创内审“十四五”时期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北京市属国资企业里属首例。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险与法务中心审计高级主管岑祖标:中车集团组建审计共享中心,实现集团审计资源集中整合,共享中心除承担集团审计计划工作外,还承接各子公司委托的审计项目,充分利用中心人员和工作案例,每年自主开展两次实战化培训和季度业务学习,实现审计资源协调共享,有效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覆盖。

在21日的座谈会上,12家行政事业单位代表发言的主要亮点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司司长钟平: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认定,提高追责问责精准度,依据领导职责分工充分考虑问题实质及关联情况,明确问题背后的权力运行轨迹,探索按重要性原则进行责任认定;在审计评价方面,依托审计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结合,逐步改变过去评价数据堆砌较多、分析较少的情况,实现对被审计对象的精准画像。

中国民用航空局审计中心副主任胡嘉:民航局建立直属单位经济管理风险评级指标体系,根据履行经济责任重要程度将直属单位经济管理风险级别划分为“较高”“适中”“较低”三类,并按照风险评级结果分类施策,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加大高风险单位审计力度,提升监督效能。

教育部财务司审计处处长徐薇:教育部结合领导干部任期、年龄、被审计时间间隔、审计资源等因素,科学规划,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对49所非中管高校主要领导人员按照直属高校主要领导人员任期实际情况原则实现五年轮审,将下一年到届主要领导人员纳入当年审计计划。对党政主要领导人员在同一单位共同任职三年以上的,开展党政同审。对34家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优先将已离任或当年即将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纳入当年审计计划,基本做到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员应审尽审。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审计评价处处长齐剑锋:卫健委深入学习《准则》《指南》,针对其中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任中审计的后续安排、党政同责同审、定量评价与责任认定,审前调查、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本单位实际逐步建立经责审计制度体系,不断推进经责审计规范化、标准化。

国家税务总局督察内审司审计监督处处长赵建军:税务系统根据《准则》《指南》着手修订《全国税务系统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明确要求税务系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应覆盖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全部任职期间,结合税务系统实际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细分为8个部分,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各类文书模板,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人事档案,计入数字人事系统,推送人事、党建、业务主管部门和纪检机构,推动成果共享,提升内部审计撬动作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科技财务司审计室主任黄秋:市场监管总局从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入手,按照“以权定责、以责定审、以审定评”的审计路径,将权责内容转换为审计事项和审计风险点,编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篇)》,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中国科学院监督与审计局审计室主任严枫:中科院以“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依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建议是否可行、处理是否恰当”为标准,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精准度,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领导人员换届考核大会上向参会职工进行宣读,将职工关注的重大经济信息纳入审计公告内容,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审计三处处长许萌:总台坚持审计全覆盖与突出审计重点相结合的“三个聚焦”,一要聚焦重点领域,紧扣总台全面融合后的发展方向,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项目、重点问题、重点事项;二要聚焦重点内容,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项目决策、物资采购、财务收支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三要聚焦重点对象,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和资源丰富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分管领导干部,关注掌管人财物及审批的领导干部、拟提拔干部。

人民日报社办公厅审计处处长范清:人民日报社研究制定了《人民日报社审计整改工作暂行规定》,对各方责任、整改工作各项环节进行了规范,对问题整改状态做出界定。规定实施以来,报社审计整改工作质量显著提高。

工业与信息化部财务司审计处副处长岳筠:工信部创新审计模式,利用部财务共享中心、有关业务平台等信息系统优势开展大数据审计,实现跨单位、跨年度、跨领域综合比对分析做了重点交流分享。

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审计处副处长张兴:交通运输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方式包括直接审计和委托审计,以直接审计为主,由本处人员担任组长,抽调部属单位财务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委托审计只委托部属单位,本处派员参与审计组,不向会计师事务所委托。2020年起,审计报告由司函升格为部专用文书,由部主要领导签发。

北京大学审计室副主任雷洋昆:《准则》和《指南》的出台架起了国家要求与内审机构实施间的桥梁,进一步促进内审机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制度化,更具体、更有针对性;进一步促进内审机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可行性。

与会代表在发言中还交流了经济责任审计实务中面临的一些困惑,比如,如何界定审计对象,如何实现党政同责同审,如何把握审计评价和责任认定的标准,如何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原则,如何解决审计全覆盖与审计资源的矛盾等。同时,还就如何完善《准则》《指南》内容,加强审计人员培训,搭建更多业务交流平台等向协会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在企业金融机构座谈会上,审计署内审司张玉竹副处长针对如何开展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责审计谈了三点体会。一是从两办规定、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协会出台的行为准则、各单位具体要求等四个层级强调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二是强调审计评价要用数据、事实、现场发现说话,始终做到论从事出、以事立论。经责审计责任界定是实现“审事评人”的内在要求,只有准确界定责任,才能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评价。三是指出现阶段内部经责审计在审计结果运用、整改标准等方面还有很大改善空间。

在行政事业单位座谈会上,审计署内审司朱江处长结合参加本次座谈会的感受提出三方面意见。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准则》和《指南》较好地突出了先进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特点,充实了我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适应了我国内部审计转型发展的需要。二是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落实是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希望内部审计机构结合实际积极运用内部审计准则,审计机关也应当积极推进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深入贯彻落实研究型审计理念,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好服从服务于组织治理。

鲍国明会长在听取与会代表和嘉宾的发言后对座谈会做了总结。她充分肯定了各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希望广大内审机构在两办规定的指导下,按照《准则》和《指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固化经验,提升审计质量,并就进一步做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以任中审计为主,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客观评价领导干部,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单位负责人更好履职。二是抓住经责审计的重点追责问责,落实侯凯审计长在今年全审会上的讲话精神,探索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的审计思路谋划实施,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的分析思路提炼审计意见建议,客观作出审计评价,使审计结果有底气、有站位、有思路。三是规范审计管理,防范审计风险,面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手段欠缺、信息化程度有限、人员能力不足等短板,贯彻执行《准则》和《指南》是内部审计防范审计风险的保障。

鲍国明会长表示,此次座谈会上大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协会将在进一步跟踪调研内审实践、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适时修订完善《准则》和《指南》,为内部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更加管用好用的规范指引。

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与时俱进、高质量发展,协会还将充分利用此次座谈会的丰硕成果,利用协会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和《中国内部审计》杂志,进一步宣传推广各单位的典型经验和良好做法,供广大内部审计工作者参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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